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报考条件、考试成绩、收费标准)

2022-11-23 21:52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 第二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
  • 第三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
  • 第四条学校全称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第六条学校类型
  •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
  •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
  • 第九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
  •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
  •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不限。
  • 第十二条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 第十三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
  • 第十四条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
  • 第十五条普通类录取原则
  • 1.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对选考科目..
  •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
  • 4.空中乘务专业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
  • 第十六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 1.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
  • 2.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3.吉林省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
  • 4.新疆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
  • 5.安徽省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
  • 6.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
  •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
  •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
  •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
  •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
  •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
  • 第二十二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
  •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
  • 第二十五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招生录取
  •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第六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 第七章其它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01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日常教学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执行,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1. 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对于按专业组进行投档省市,在同一专业组内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按照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报考条件:女生163cm-175cm、男生172cm-185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无色盲、色弱,单眼裸视力达到0.5以上,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史,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气质良好。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吉林省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实行校考,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新疆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舞蹈表演专业实行校考,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安徽省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舞蹈表演专业实行校考,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分数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数相同,参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6667370、86667360

  录取咨询电话:0532-86667366

  传真:0532-86667365

  录取查询QQ:

  网址:http://www.***

  E-mail:hx@***或86661234@***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

原标题: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工作。  第二条青岛恒星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提升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报考条件(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没有因触犯刑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目前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阅卷、成绩统计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查询网址:  http://lzsgl./2015/luquxinxichaxun/yishuchengjixin.aspx  二、成绩复核申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目前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阅卷、成绩统计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查询网址:www.  二、复核申请方式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3月13日18:00前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考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

2022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2]1号)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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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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