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2022-04-16 09:24  浙江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选拔原则
  • 二、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
  • 三、导师要求及申请人条件
  • (一)导师要求
  • (二)申请人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
  •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
  • 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
  • ③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第一作..
  • 3.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 ①申请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交1篇代表作
  • ②申请我院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
  • 4.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符合以下任一项即可
  • ①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以上;
  • ③雅思
  • 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
  • ⑤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
  • 5.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全日..
  •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
  • 7.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
  • 四、选拔程序
  • (一)考生网上报名
  • (二)考生提交材料
  •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2.《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 3.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 5.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
  • ②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的《教..
  • ③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教育部..
  • 6.本科阶段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
  •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 9.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
  • 10.外语证明复印件
  •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 12.个人陈述
  • 13.诚信承诺书、考博唯一性承诺书等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 1.资格审查
  • 2.材料评议
  • ①基本情况(5%)
  • ②学术背景
  • ③所学专业相关度(10%);
  • ④代表性论文或硕士论文(30%);
  • ⑤未来研究计划(30%);
  • ⑥推荐信(5%);
  • 3.综合考核
  •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三)学院组织考核与评价博士研究生“申请..
  • 五、体检
  • 六、录取
  •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
  •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
  • 2.申请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 3.招生考核小组负责综合考核。
  • 4.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
  • 八、附则
  • 1.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2.本实施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为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与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实施“申请-考核”制。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 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

三、导师要求及申请人条件

(一)导师要求

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具有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 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第①、第②、第③条件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 6 年以上(含 6 年)。

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 8 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③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第一作者身份发表ABS三星或中文权威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2名)。

3.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①申请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交1篇代表作(含硕士论文)。

②申请我院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或A类期刊发表1篇或SSCI期刊发表1篇管理类相关学术论文。(A、B类期刊目录以《浙江工业大学学术期刊和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2014年版为准,论文成果时间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

4.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符合以下任一项即可:

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起向前推算)

①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总分720分)或60分及以上(总分100分);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5.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全程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如确认录取的学生在录取前有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离职协议。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7.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选拔程序

(一)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 2022年1月20日。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n/)。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考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考生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1月20日前(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按要求向学院邮寄申请材料。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特别提醒:为防止报名材料遗失,只接收邮政EMS寄送。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张老师,0571-85290277。

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定向考生还须请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2.《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提供);

3.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5.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生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拟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②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复印件以及符合校院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奖励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学历证明材料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查询申请;《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学位证明材料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可查询申请。

特别注意: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须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至少需要18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信网/学位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6.本科阶段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提交的论文成果需在2022年3月1日前正式发表,并在材料审核前提交原件或收录证明。

10.外语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1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

13.诚信承诺书、考博唯一性承诺书等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院组织考核与评价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核与评价过程包括:

1.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 100 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 分),考核时间为2022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受疫情防控需要,考核或改为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2.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时间为2022 年3 月下旬-4月上旬,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名),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主要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和培养潜力等,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①基本情况(5%)

②学术背景(本科和硕士学习等学术经历,20%);

③所学专业相关度(10%);

④代表性论文或硕士论文(30%);

⑤未来研究计划(30%);

⑥推荐信(5%);

学院招生小组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2年4月中下旬。“申请-考核”制招生重点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综合考核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

综合考核=英语水平考核*30%+专业基础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30%

英语水平考核: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管理类英文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管理类英文的理解、阅读和写作能力。

专业基础考核: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管理学类理论综合,主要考核考生管理理论研究基础。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由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名)。

综合考核各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考试的大纲和参考书目请关注后续学院具体通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 100 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 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同时满足招生学院体检要求

六、录取

所有申请人的考核成绩按其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任一考核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以折算成100分计算,得分6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招生考核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所有考核均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申请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3.招生考核小组负责综合考核。

4.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分别作如下处理: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托人情关系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导师或所在团队存在违规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团队或导师当年乃至今后几年的招生资格;对于为申请人提供不符其实际情况推荐信的同行专家,将被计入学院推荐专家黑名单,不再接收该专家的任何推荐信。

八、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本实施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doc
附件2: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3: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家推荐信.doc

原标题: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与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实施“申请-考核”制。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

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与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核心,以强化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导向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与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核心,以强化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导向,完善选拔机制,健全监督体系,确保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为吸引优质生源,激励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积极性,提高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博士点建设,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8〕204号),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一、组织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69)文件精神,现开展经济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理念,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独特知识结构的工程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实施“申请-考核”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与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高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和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8〕20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环境与资源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8]204号),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实施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