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座落在京九沿线第一个省级“综合开发实验市”—河北省衡水市。京九与石德铁路,京开与太青高速公路,京九与济石太银通讯光缆在这里聚汇相交,衡水成为北起北京、南达九龙,东接京沪,西连京广的重要交通通讯枢纽和新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大型集散地。距市区十公里处的衡水湖是华北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23年的直隶第六师范。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衡水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衡水学院。在建校的各个历史时期,培养出了大批栋梁之才。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改革与发展并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扩大办学规模,现已成为冀东南地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的中心。
学院占地1041亩,校舍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17万元。拥有36个基础课与专业课实验室,有12个多媒体教室,8个音像语言实验室。图书馆藏书44.3万册,期刊资料1085种,音像光盘资料10627套,并有140个座位的电子阅览室。由清华大学设计院设计的型、多功能、现代化图书馆2005年投入使用。校园网作为中国教育科研网衡水市主节点以千兆光纤连接。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和球类塑胶灯光体育运动场。学院固定资产总值2.4亿元。
学院设有12个系、4个教学部、62个本专科专业。涵盖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9200人,2007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
学院拥有敬业博学的优秀师资队伍。专任教师52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75人;博士10人,硕士198人。
学院注重提高科研水平。近年来,学院教师出版专著50余部,主编教材145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00余篇,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级奖励。学院积极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建立有网络技术应用、中华传统文化、衡水湖湿地保护与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教育、教育科学、莎士比亚、建筑装饰等7个研究所,承担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水湖湿地保护等多项研究任务,生物系主持的《衡水湖湿地生物多样性研究》列入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课题。《衡水学院学报》作为衡水市唯一对外公开发行的期刊,曾获得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优秀学报一等奖。
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教风严谨,学风端正。围绕素质教育的目标,形成了较完备的教学监控体系,初步构建了面向21世纪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的新框架。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团、河北省教育厅督导组、河北省教育检查组先后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学院教务处被原国家教委第一批命名为“全国普通高校先进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受到国家语委表彰,在近8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中,成绩均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率在省教育厅评估中位居同类高校前列。
学院高度重视党建、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2005年,学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学院设有12个系、4个教学部、62个本专科专业。涵盖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9200人,2007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连续被省教育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两次受到国家教育部、团中央的表彰。学院校园树木成荫,亭台错落,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谐典雅,环境怡人,被命名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单位”和“河北省园林式单位”。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名称 |
本科专业 |
专科专业 |
---|---|---|
经济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营销与策划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 会计与统计核算 电子商务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物业管理专业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动画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 舞蹈学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 | 音乐教育专业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专业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 社会体育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专业 园林专业 环境生态工程 生物技术专业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食品生物技术 园林技术专业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应用统计专业 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 物联网工程 网络工程 | 数学教育专业 计算机应用教育专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物理学专业 |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化铁道技术 太阳能应用技术 数控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通信技术专业 |
化工学院 | 化学专业 应用化学专业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 | 学前教育专业 心理咨询专业 |
公共管理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 社会工作 城市管理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日语专业 翻译 | 应用英语专业 英语教育专业 旅游英语专业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专业 学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告学专业 编导 | 文秘专业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主持与播音专业 语文教育专业 |
(一)学费说明:经时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我校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年度预收学年制学费的的模式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核算调整,多退少补。
(二)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本科优势专业: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60元;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390元。
2.本科其他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除外)、文学类(外国语文学类除外)、管理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600元。
3.本科其他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900元。
4.本科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5.专科建筑工程技术、应用英语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100元。.
(三)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以及美术类各专业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编导专业、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档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及美术类各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编导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统考(联考、校际联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30%。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办学理念是大学之魂。究其源起,乃是多年办学实践的总结提炼,论其功用,为进一步指导新的办学实践。先进的办学理念,对内凝心聚力,对外昭示品牌,不可谓不重要。“进步教育”是衡水学院的办学理念,简而言之,其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人人进步、多方面进步、连续进步和师生共同进步。
——人人进步,指全校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都要根据自身实际,树立工作与学习的奋斗目标,发挥工作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人的价值、潜能、力量和个性得到充分体现。
——多方面进步,是实现全面进步之必经阶段。我校以创建优秀应用型大学为目标,我们培养的人才主体是应用型人才,但也不放弃本科大学的学术功能,不放弃对学生学术能力的培养。我们培养的学生,不仅是具有高素质的劳动者,同时也是具有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
——连续进步,指一方面要求全体师生树立终身教育意识,另一方面要求学生做好从中学到大学的角色转换,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不断学习,不断求索,不断进步,奋斗不已,解决“理想断层”和学习方法问题。
——师生共同进步,指教师和学生通过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以及双方的共同努力,终达致教学相长、师生共同成长的目标。
以上四个方面,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本质上是由目标、内容、方式及结果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2004年5月17日,经教育部批准,衡水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衡水学院。衡水师范专科学校(分校)更名为衡水学院(分院)
2005年,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9年,被评为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
2009年,衡水学院(分院)、衡水工业学校并入衡水学院。
2015年,获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2016年3月,被评为衡水市统战系统先进单位。
据2016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专任教师743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47人,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611名。
2004年至2015年7月,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3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76个、二等奖66个、三等奖71个,省级特等奖5个、一等奖16个、二等奖38个、三等奖53个。
2013年,获得第六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2015年,在河北省第一届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中,有《OSI参考模型》、《悬浮聚合》等13部作品分别在该届高校微课教学比赛、河北省首届高校数学微课程教学设计竞赛、河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2016年5月,在河北省2016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中或三等奖1项。 [20] 6月,学校学生在2016年“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中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12月26日,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0318-6016093
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