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名称 | 学 制 | 学习 年限 | 科 类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040201 | 体育教育 | 4 | 3-6 | 体育学 | 教育学 | 4000 | 师范类 |
2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 | 3-6 | 体育学 | 教育学 | 4000 | 师范类 |
3 | 040207T | 休闲 体育 | 4 | 3-6 | 体育学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4 | 040202K | 运动训练 | 4 | 3-6 | 体育学 | 教育学 | 10000 | |
5 | 040204K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4 | 3-6 | 体育学 | 教育学 | 10000 | |
6 | 040205 | 运动人体科学 | 4 | 3-6 | 体育学 | 教育学 | 4800 | |
7 | 120212T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4 | 3-6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4200 | |
8 | 040206T | 运动康复 | 4 | 3-6 | 体育学 | 理学 | 4800 | |
9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4 | 3-6 | 心理学 | 理学 | 4200 | |
10 | 050301 | 新闻学 | 4 | 3-6 | 新闻传播学 | 文学 | 4200 | |
11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3-6 | 新闻传播学 | 文学 | 4200 | |
12 | 130204 | 舞蹈表演 | 4 | 3-6 | 音乐与舞蹈学 | 艺术学 | 10000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4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2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专业10000元/学年·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 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校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 贷款,高8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1.调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生源: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六个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三个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两个专业为不分省计划专业,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表述。其他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首先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再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理科考生依次按体育、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体育、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级考生首先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招生的省份,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院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招生的省份,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校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只招舞蹈表演专业,下设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含啦啦操)三个招考方向。面向辽宁(校考)、山东(校考)、河北、山西、甘肃、河南招生。
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校考考生报名须知
①辽宁省考生:报考我校健美操招考方向(含啦啦操)和体育舞蹈招考方向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无须参加省统考);报考我校舞蹈招考方向考生只需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中国古典舞和中国民间舞),不需参加我校校考。
②山东省考生:报考我校健美操招考(含啦啦操)、体育舞蹈招和舞蹈招三个招考方向的考生均需要参加我校校考。
注:其他生源省份采用省统考录取,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3)校考内容和评分标准
以《沈阳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为准,具体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我校网站。
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
其他项目: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
注:保送录取运动员符合我校《优秀运动员完全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具备“完全学分制管理”资格的保送运动员,可不受上述招生项目限定。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3)报名条件
①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②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1月1日至2月29日。
③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4)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含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
②考试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缴费,报名时网上完成缴费,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6)考试及相关事宜
①报名确认
考生本人须按以下时间到我校进行考试现场确认,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并进行身份确认。我校组考项目报到时间及地点表
(7)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考我校且在我校参加体育专项考试的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均用A4纸张)
①《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
②《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此表需正反面打印,并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须附肝功能化验单;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④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字;
⑤请将以上报名材料件按照要求通过EMS—中国邮政(其他快递不予接收),于4月1日前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详见第八条相关信息。。
(8)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以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和体育单招分区统考安排为准(详见体教联盟APP、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
(9)录取原则
①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③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④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招生电话:024-89166657
传 真:024-89166657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