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招生录取: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学籍管理:0373-3040343(教务处)
缴费:0373-3040345(财务处)
资助、贷款:0373-3040769 (学生处)
户籍、征兵:0373-3040747(保卫处)
医疗保险:0373-3040224(校医院)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
| 咨询阶段 | 起止日期 | 具体时间 | 电话号码 | 特别说明 |
| 填报志愿期间 | 6月25日-7月13日 | 7:00-21:00 | 0373-3040127 0373-3040227 0373-3040307 0373-3040367 | 1.主机3040127另外专门下联4部分机,电话拨入后主机自动转给分机1,若分机1遇忙,则转给分机2,依次类推。 2.6月25日至7月13日,另开通、。 |
| 网上录取期间 | 7月14日-8月11日 | 8:00-12:00 15:00-19:00 | ||
| 其它工作时间 | 8月12日及以后 | 8:00-12:00 15:00-19:00 | 0373-3040127 |
1.咨询时间
(1)填报志愿期间(6月25日-7月13日):8:00-12:00,15:00-19:00
(2)网上录取期间(7月14日-8月11日):8:00-12:00,15:00-19:00
2.电话号码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咨询电话 |
| 生命科技学院 | 生物科学 | |
| 生物技术 | ||
| 生物工程 | ||
| 农学 | ||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 市场营销 | ||
| 会计学 | ||
| 人力资源管理 | ||
| 物流管理 | ||
| 机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
| 汽车服务工程 | ||
| 机电技术教育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 ||
| 食品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
| 旅游管理 | ||
| 动物科技学院 | 动物科学 | |
| 动物医学 | ||
| 动物药学 | ||
| 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 | ||
| 园艺园林学院 | 城乡规划 | |
| 风景园林 | ||
| 园艺 | ||
| 园林 |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 | |
| 植物保护 |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
| 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方向) | ||
| 信工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
| 通信工程 | ||
| 信息工程 | ||
| 信息工程(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物联网工程 |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 化学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 |
| 材料化学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 制药工程 | ||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
| 舞蹈学 | ||
| 动画 | ||
| 美术学 | ||
| 视觉传达设计 | ||
| 环境设计 | ||
| 产品设计 | ||
| 工艺美术 | ||
| 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
|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 文法学院 | 法学 | |
| 汉语言文学 | ||
| 汉语国际教育 | ||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 | |
| 教育学(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
| 学前教育 | ||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 应用统计学 |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
| 商务英语 |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专业共20个(略) | 0373-6203001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咨询电话 |
| 生命科技学院 | 生物科学 | |
| 生物技术 | ||
| 生物工程 | ||
| 农学 | ||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 市场营销 | ||
| 会计学 | ||
| 人力资源管理 | ||
| 物流管理 | ||
| 机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
| 汽车服务工程 | ||
| 机电技术教育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 ||
| 食品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
| 旅游管理 | ||
| 动物科技学院 | 动物科学 | |
| 动物医学 | ||
| 动物药学 | ||
| 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 | ||
| 园艺园林学院 | 城乡规划 | |
| 风景园林 | ||
| 园艺 | ||
| 园林 |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 | |
| 植物保护 |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
| 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方向) | ||
| 信工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
| 通信工程 | ||
| 信息工程 | ||
| 信息工程(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物联网工程 |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 化学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 |
| 材料化学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 制药工程 | ||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
| 舞蹈学 | ||
| 动画 | ||
| 美术学 | ||
| 视觉传达设计 | ||
| 环境设计 | ||
| 产品设计 | ||
| 工艺美术 | ||
| 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
|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 文法学院 | 法学 | |
| 汉语言文学 | ||
| 汉语国际教育 | ||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 | |
| 教育学(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
| 学前教育 | ||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 应用统计学 |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
| 商务英语 |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专业共20个(略) | 0373-6203001 |
问:学校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
(1)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2)我校认可河南省2018年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
(3)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在省内本科一批招生,具体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问:学校本科一、二批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校在河南及外部相关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录取时,以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专业级差”规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差值为:第1、2专业志愿间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级差2分,第3、4专业志愿间级差1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0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17】50号)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本科二批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新生。
问:学校对口本科和专升本批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以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问:学校体育本科批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河南、山东、海南等三个省份招生。录取规则统一为: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和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相应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问:学校艺术本科A段各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校艺术本科专业有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服装表演等5个类别,在河南、山西、甘肃、江苏、广西、湖南、福建、浙江等8个省份招生。各省招生类别及录取规则为(表2):
表2 2018年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类别及录取规则
| 省份 | 类别 | 招生专业 | 专业成绩说明 | 录取规则 |
| 河南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
| 音乐 | 音乐学 舞蹈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浙江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福建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湖南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山西 甘肃 江苏 广西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
| 山西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校考成绩 | |
| 湖南 | 音乐 | 音乐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校考成绩 | |
| 舞蹈 | 舞蹈学 | 使用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 |
问:学校专科各批次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高职高专普通批和对口专科批均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艺术专科专业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问:招生录取时,学校如何处理并列分问题?
答:对于本、专科各批次并列分考生处理办法,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时,则按相应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和要求,我校将依据下列办法处理:
(1)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录取时,对同一科类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2)对口本科、对口专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专业类别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专升本录取时,对同一专业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4)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体育本科、艺术本科、艺术专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类别的并列分(按学校录取规则换算的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类别的并列分(按学校录取规则换算的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按专业校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时,对同一科类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问:学校本、专科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什么要求?
答:招生录取时,我校本、专科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问:学校本、专科专业的学费是多少?
答:我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为:本科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文科类14000元/生·年,理工类15000元/生·年;专科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
问:学校对学生有哪些奖励和资助措施?
答: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相关政策和具体事宜,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cn/)查询或电话咨询(0373-3040769)。
问:学生毕业时,学校将颁发什么证书?证书署名是什么?
答:本、专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我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本科学生,我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问:学校近几年的毕业生就业状况如何?
答:长期以来,我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坚持以适应社会需求和服务毕业生就业为导向,持续深化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完善就业工作协调运行机制,规划构建优质高效就业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需求契合度和毕业生就业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及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考录情况良好,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生物工程、环境科学、动植物检疫、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本科专业毕业生,连续两年考取研究生比例均在23%以上。学校连续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问:学校招收研究生吗?
答: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21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有28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有11个。我校还具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研究生招生及考生报考事宜,可登录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查询或电话咨询(0373-3040863)。
问:本科毕业生可以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吗?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要求,我校每年均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免试工作。
我校接收“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领域包括: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等9个。
可参加“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的本科专业为: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商务英语、体育教育。
问:本科生在校期间可以修读“双学位”吗?
答:“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业任务的同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跨学科门类修读第二个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标准,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我校在每年上半年针对大一学生启动修读双学位申报、选拔和审批工作,并在下半年实施双学位教育教学。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目前开设的双学位教育专业共有7个,分别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关于修读双学位相关事宜,可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cn/)查询或电话咨询(0373-3040482)。
问:学校有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吗?
答:我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卓越农林人才”)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以下简称“卓越教师”)实施高校。2017年,我校在本科二批招生的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4个本科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项目实施专业;在对口本科批次招生的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3个本科专业是国家“卓越教师”项目实施专业。两个项目均按照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教育教学,着重培养实用技能型农林专业技术人才和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问: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何特色?
答: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郑州大学等15所院校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延期的批复》(教外【2018】281号)规定,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UniversityofSouthAustralia,简称UniSA)针对教育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等3个本科专业就课程建设与学分互认继续进行合作。
该项目有三种学习形式(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2+2”形式:学生在我校完成两年本科学习任务后,达到南澳大学课程互认的学分要求时可转入南澳大学,注册进入本科课程阶段学习两年,毕业时颁发南澳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2”形式: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本科学习任务后,达到南澳大学课程互认的学分要求时可转入南澳大学,注册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阶段学习两年,毕业时颁发南澳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1”形式: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本科学习后,在第四学年加开四门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主要课程,达到南澳大学硕士课程互认的学分要求时可转入南澳大学,注册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阶段学习一年,毕业时颁发南澳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对不符合南澳大学学分互认要求或达到南澳大学学分互认要求但放弃南澳大学学士或硕士学位攻读计划者,在我校学习四年,毕业时仅颁发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说明】南澳大学是澳大利亚五所主要的理工大学之一,建立于1991年,位于阿德莱德市。
南澳大学中文网站:http://www.***/
南澳大学英文网站:http://www.***.au/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cn/
1.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0371-65908396(高新)、65949293(农业)、65958021(社会发展)、86231502(国际合作)
2.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惠民):0371-65958021
3.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0371-65956116
4.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0371-65506252
5.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合作):0371-65990399,86231502
6.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产学研合作):0371-65991157
问:学校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
(1)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2)我校认可河南省2017年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
(3)由于我省今年将原来的本科二、三批合并,因此,我校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招生专业将在合并后的本科二批录取。
问:学校本科二批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校在河南及除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其它省(区、市)招生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规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差值为:1、2专业志愿级差3分,2、3专业志愿级差2分,3、4专业志愿级差1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0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16】25号)有关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本科二批各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问:学校对口本科和专升本批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对于这两个录取批次,我校均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问:学校体育本科批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河南、海南两个省份招生。录取规则统一为: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问:学校艺术本科A段各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校艺术本科专业有美术、音乐、书法、服装表演等4个类别,在河南、山西、甘肃、江苏、山东、湖南、福建等7个省份招生。各省招生类别及录取规则为(表2):
表2 2017年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类别及录取规则
| 省份 | 类别 | 招生专业 | 专业成绩 | 录取规则 |
| 河南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
| 音乐 | 音乐学 舞蹈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福建 湖南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 山西 甘肃 江苏 山东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若无省统考则对此不作要求)“双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
| 山西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校考成绩 | |
| 湖南 | 音乐 | 音乐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校考成绩 | |
| 山东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校考成绩 |
问:学校专科各批次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高职高专普通批和对口专科批均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艺术专科专业仅在河南招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问:招生录取时,学校如何处理并列分问题?
答:对于本、专科各批次并列分考生处理办法,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时,则按相应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和要求,我校将依据下列办法处理:
(1)本科二批(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录取时,对同一科类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2)对口本科、对口专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专业类别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专升本录取时,对同一专业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4)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体育本科、艺术本科、艺术专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类别的并列分(按学校录取规则换算的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类别的并列分(按学校录取规则换算的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按专业校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时,对同一科类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问:学校往年录取分数是多少?如何获取相关信息?
答:以我校2016年河南本科二批一志愿录取情况为例,14个文科专业共录取681人,考生低成绩超过二本文科分数线21分,平均成绩超过25.9分;42个理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共录取2498人,考生低成绩超过二本理科分数线26分,平均成绩超过32.4分。
关于我校2011年以来在各省(区、市)各个批次的录取分数情况,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在【报考指南】栏目或【快速通道】-【往年分数】栏目查询。
问:学校本、专科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什么要求?
答:招生录取时,我校本、专科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问:学校本、专科专业的学费是多少?
答:我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为:本科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文科类14000元/生·年,理工类15000元/生·年;专科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
问:学校对学生有哪些奖励和资助措施?
答: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相关政策和具体事宜,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cn/)查询或电话咨询(0373-3040769)。
问:学生毕业时,学校将颁发什么证书?证书署名是什么?
答:本、专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我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本科学生,我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问:学校近几年的毕业生就业状况如何?
答:长期以来,我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坚持以适应社会需求和服务毕业生就业为导向,持续深化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完善就业工作协调运行机制,规划构建优质高效就业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需求契合度和毕业生就业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及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考录情况良好,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生物工程、环境科学、动植物检疫、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教育学等本科专业毕业生,连续两年考取研究生比例均在23%以上。学校连续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问:学校招收研究生吗?
答: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21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有28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有11个。我校还具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研究生招生及考生报考事宜,可登录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查询或电话咨询(0373-3040863)。
问:本科毕业生可以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吗?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要求,我校每年均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免试工作。
我校接收“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领域包括: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等9个。
可参加“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的本科专业为: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商务英语、体育教育。
问:本科生在校期间可以修读“双学位”吗?
答:“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业任务的同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跨学科门类修读第二个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标准,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我校在每年上半年针对大一学生启动修读双学位申报、选拔和审批工作,并在下半年实施双学位教育教学。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目前开设的双学位教育专业共有7个,分别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关于修读双学位相关事宜,可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cn/)查询或电话咨询(0373-3040482)。
问:学校有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吗?
答:我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卓越农林人才”)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以下简称“卓越教师”)实施高校。2017年,我校在本科二批招生的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4个本科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项目实施专业;在对口本科批次招生的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5个本科专业是国家“卓越教师”项目实施专业。两个项目均按照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教育教学,着重培养实用技能型农林专业技术人才和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问: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何特色?
答: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郑州大学等18所院校开展中外(豫台)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的批复》(豫教【2014】48号)规定,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UniversityofSouthAustralia,简称UniSA)针对教育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等3个本科专业就课程建设与学分互认进行合作。
该项目有三种学习形式(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2+2”形式:学生在我校完成两年本科学习任务后,达到南澳大学课程互认的学分要求时可转入南澳大学,注册进入本科课程阶段学习两年,毕业时颁发南澳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2”形式: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本科学习任务后,达到南澳大学课程互认的学分要求时可转入南澳大学,注册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阶段学习两年,毕业时颁发南澳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1”形式: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本科学习后,在第四学年加开四门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主要课程,达到南澳大学硕士课程互认的学分要求时可转入南澳大学,注册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阶段学习一年,毕业时颁发南澳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对不符合南澳大学学分互认要求或达到南澳大学学分互认要求但放弃南澳大学学士或硕士学位攻读计划者,在我校学习四年,毕业时仅颁发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说明】南澳大学是澳大利亚五所主要的理工大学之一,建立于1991年,位于阿德莱德市。
南澳大学中文网站:http://www.***/
南澳大学英文网站:http://www.***.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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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教育学院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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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科技学院2013年保送生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 户 籍 地 | 毕业中学 | |||||||||||||
| 政治面貌 | 担任职务 | 健康状况 | ||||||||||||
| 保 送 资 格 类 别 |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
|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 父亲 | ||||||||||||||
| 母亲 | ||||||||||||||
| 高中阶段获奖情况(省市级) | ||||||||||||||
| 年 度 | 竞赛名称或荣誉称号 | 获奖等级 | 发证单位 | 证明人 | ||||||||||
| 高中阶段学习及品德操行表现情况 | ||||||||||||||
| 年 级 | 考试总分及年级名次 | 品德操行表现 | ||||||||||||
| 高一 | ||||||||||||||
| 高二 | ||||||||||||||
| 高三 | ||||||||||||||
| 选报专业 | ① | ② | ||||||||||||
| ③ | ④ | |||||||||||||
| 学生本人签名 | 中学推荐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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