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每年秋季开学时一次性缴清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住宿费
1.学费:4620元/学年
住宿费:700元/学年
2.缴费方式: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费,具体流程参照【宁财缴费】操作指南,下载注册完成缴费(请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学费交纳)。
贷款金额为学院当年学费、住宿费总和且多不得超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总额1000元。我院新生学费、住宿费合计5320元,则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如果属于宁夏籍建档立卡学生,因政府已减免4200元学费,则贷款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凡是超过上述相应金额者,后续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在国家贷款系统中将无法录入贷款回执,并且提示贷款不成功。
2、国家及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资助,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金人均3300元/学年。地方性政策:宁夏籍建档立卡的学生享受每年减免4200元学费政策。学院政策: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相应奖励,设置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300元/学期。国家对应征入伍学生给予保留学籍且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贷款代偿,学院对应征入伍学生给予减免住宿费等优惠政策。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扩招退役士兵进行学费补偿,学生报到时需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到入伍所在地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后方可办理补偿手续。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校内资助和勤工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还可申请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