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等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18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并现场确认。
1.宁夏户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2.非宁夏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宁夏生活或工作的佐证材料、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等未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