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3-10-14 08:38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计划:
  • 二、录取条件:
  • 1、除广东省高职
  • 2、文化事业管理
  • 3、广东省高职
  • 三、录取原则:
  • 1、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
  •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生源省统考成绩
  • 3、文化事业管理
  • 4、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
  •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录取结
  • 6、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加分或降分后
  • 7、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
  • 8、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
  • 9、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
  • 四、学历证书
  • 五、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六、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
  • 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
  •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
  • 七、为进一步做好高考阳光招生工程,我院成
  • 八、校址及联系方式: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校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学院代码:13707
一、招生计划: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院招生总计划1300人,其中外省计划170人,分别为安徽26人,四川20人,河南28人,湖北22人,湖南22人,广西24人,江西28人;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录取条件:
    1、除广东省高职(3+专业证书)外,学院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

2、文化事业管理(传媒与管理)专业只招收广东省普通高考文科类考生。

3、广东省高职(3+专业证书)考生选考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其中艺术设计(计算机综合美术)还可以选考计算机证书。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各生源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生源省招生办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生源省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学院舞蹈表演、流行音乐表演专业的广东省考生,专业考试只认可我院校考的专业成绩。
    3、文化事业管理(传媒与管理)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广东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河南、广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川、湖南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北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合成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徽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6、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考虑专业成绩较高者。
    7、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8、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

9、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四、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文科类:6000元/年
 美术类:7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有空调、热水器);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有空调、热水器)
六、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

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

七、为进一步做好高考阳光招生工程,我院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执法监察和信访以及网络保障工作等相关工作。
八、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84878982、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

学院网址:www.***.cn

原标题:2009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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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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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院校招生代码:13707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内文旅融合特色鲜明、文化艺术和旅游专业门类齐全的高职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0年,由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叶剑英元帅亲自创办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2004年,学校更名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0年,学校和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开展集团办学,实现优质

2009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校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学院代码:13707招生计划: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院招生总计划1300人,其中外省计划170人,分别为安徽26人,四川20人,河南28人,湖北22人,湖南22人,广西24人,江西28人;学院分

2021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规则第四节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第五节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

2021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

2017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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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业学院介绍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协同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已录取的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点仍在开展试点,可转入相应年份试点专业点学习;如该专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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