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分数线、填报志愿)

2018-02-12 09:25  重庆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总则
  • 二、组织机构
  • 三、招生计划和类别
  • 四、录取原则
  • 五、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 六、招生纪律
  • 七、申明
  • 八、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2、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3、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办学地点:A、 校区和虎溪校区

·4、办学性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本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校招办及相关部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校招生委员会由相关部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2、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招生计划和类别

·1、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为7400名。

·2、2011年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各种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3、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4、2011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影视类各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未作来源计划(凡获得我校相关专业合格证且文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在各省未作来源计划院校中查询)。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四、录取原则

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05%-115%;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

江苏省投档科目等级要求:A (具体学科要求见江苏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上海市考试科类要求:统考理科本科(3+综+物/化/生皆可)。

·2、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总分不低于我校录取平均分,采矿工程专业除外)。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在招生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我校将用部分预留计划接收二志愿高分考生。北京考生第二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我校调档线80分及以上,我校将用预留计划(北京计划的10%左右)予以录取,专业安排按照高考总分减去20分后进行考虑。其它省在省级招办同意和我校预留计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学校与省级招办协商考虑。

·3、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3、2、0、0(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专业志愿意向及缺额专业计划合理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江苏省录取原则:先分数后等级,科目等级:A ,其他原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按照“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4、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际考分确定专业。

·5、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日语、德语实行总分相当时英语和语文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新闻学专业实行总分相当时语文和英语成绩较好着优先录取;软件工程专业因需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本省已组织徒手画统一测试的,其成绩须合格。以上三个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美术基础复查,不合适者将进行专业调剂。

·7、在保证招生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和相关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视情况确定)。

·8、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 100 分折算,校考专业成绩占 60% (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高考成绩占 40% 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校考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9、影视类、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其中:戏剧影视文学、导演、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二本线”的 75% 且不低于省控低线),按校考专业成绩(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低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当,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表演专业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导演、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3名者,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低控制分数线者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①以综合成绩投档的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当,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②以专业成绩投档的省,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当,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0、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1、2011年面向全国各省开展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2、本校大多数专业应用性强,实验或实习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照军检标准执行,美术类专业、建筑城规、摄影等相关专业限色弱、色盲,左右眼裸视视力不得为零。

·1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五、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1、学费: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每年实行先预交,学年末根据所选学分结算的原则进行。2010级各专业预交学费参考标准如下(供参考,2011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文理科各专业4000-6250元/年之间,其中:英(日/德)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6875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美术、舞蹈、音乐及影视类专业分别为11500,13225,15000元/年(详细情况可上网查询)。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人。

·3、奖助贷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2万、1万,优秀奖学金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设立了包括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80余项。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项资助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困难学生按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设立了大批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特困学生。

六、招生纪律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招生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七、申明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八、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1年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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