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2016-12-04 15:50  上海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公费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未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本学年没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若本学年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审核未通过的,必须由当地县级及以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相应证明并注明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二、贴息及还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的法定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以后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利息。还款的长期限为毕业后6年,学生在申请时可以选择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本金。

三、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

1.审核合格的《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2版)》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全套复印件(到学院辅导员处领取)。
*(还没有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必须先进行困难认定,只有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才能申请贷款如学生的户口已迁至我校的,还须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2.学生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蓝皮)及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身份证、学生证和金穗借记卡须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文字要清楚)。

*(新生若还没有学生证,则可以以录取通知书代替)

(二)、历年已申请助学贷款、今年续贷的学生需提供:

1、学生本人研究生证原件(蓝皮,照片要清晰)。

2、历年农业银行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若无,可办理当天前来研究生工作部咨询)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及地点:

1.学生自行登录“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202.120.198.16(教育网入口),(电信网入口),系统时间为 2012年 11月 8日 2012年 11月 23日 ,相关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网上申请仅针对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2.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贷款的学生还必须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及填写贷款专用申请表,现场审核及填写专用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如下:

2012 年11月19日 11月 23日 :每天8:30 — 16:00在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综合楼505室办理,咨询电话:64323073。

五、特别注意事项:

1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必须是贷款人本人的,且必须是在上海开户的,在外地开户的不能使用,父母或其他人的不能使用。如有遗失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去银行重新办理。

2身份证、学生证、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及网上申请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

3.请仔细阅读本通知相关内容,并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申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将不能补办申请。

 

研究生工作部

2012 年10月31日



原标题:2012-2013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2012-2013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公费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2013-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首次贷款)申请通知

2013-2014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首次贷款)申请通知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首次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公费研究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努力

2015-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2015-2016学年首次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已通过2015-2016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016-2017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2016-2017学年首次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已通过2016-2017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013年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学校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协商决定于2013年5月29日、6月5日两天集中为2013届毕业研究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请及时到徐汇校区综合楼505室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时间5月29日、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办理地点徐汇校区综合楼505室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农

2013-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申请助学贷款的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为完成学业申请助学贷款的欲申请助学贷款的,请务必2013年暑假期间做好提前准备。现将有关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困难认定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研究生(含2013级新生、2012级、2011级,委培定向、公费学生除外)。助学贷款途径及程序

2013年上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助学贷款上海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纳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民办高校)都已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银行共同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办理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宝山分行,学生入学第一年递交申请材料,一次申请,分次放贷,每年贷款学费高额度为6000元,毕业5年内还清。

2014-2015年上海师范大学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申请助学贷款的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为完成学业申请助学贷款的欲申请助学贷款的,请务必2014年暑假期间做好提前准备。现将有关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困难认定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是指学生(研究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研究生(2012-2013级委培定向生、公费生以及2014级定向生,延期毕业学生均不

2013年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

为使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经校学生处与农行徐汇支行协商,定于2013年10月为历年已申请助学贷款的老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手续。请同学们及时参加续贷。办理对象历年已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农行)的研究生,且首次贷款合同上贷款总额包含今年的。办理时间2013年10月10-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办理地点西部综合楼505

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学校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协商决定于2014年6月4日、6月5日两天集中为2014届毕业研究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请及时到徐汇校区综合楼505室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时间6月4日、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办理地点徐汇校区综合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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