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招章程(收费标准、分数线、考试成绩)

2017-05-15 22:31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
  •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928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业颁证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
  •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
  • 第十四条2012年我院在广东、海南、广西3个省
  • 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
  •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
  •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
  •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
  •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
  • 第二十二条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
  •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
  • 第二十四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 第二十六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
  •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
  •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
  • 1.优秀学生奖学金
  • 2.国家助学贷款
  •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 4.国家助学金
  • 5.其它
  •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于2012年3月10日由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928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广汕公路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2012年我院在广东、海南、广西3个省(自治区)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线;外省录取批次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我院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45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高金额为6000元/人/年;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5. 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胡志先
     监督电话:020-82907070
     传真:020-82907070
     电子邮箱: hlzyyb@***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2906888、020-32801002、020-32801003 
     传真:020-82906881
     电子邮箱: hualizyzs@***  
     学院网址:http:// www.***  
     招生网址:
 
第十章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于2012年3月10日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新生收费标准是多少?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6000元/学期;住宿费:725元/学期。

2022年广州通用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图)

2022年广州通用职业技术学校新生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字中专班/学期类别多种升学模式选择1航空服务精英班4500理科中专班②3+证书高职高考三二分段④中专+大专2汽修运用与维修精英班4850理科3美容美体艺术精英班4100文科4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4850理科5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中航南光冠名班)3100理科6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日立电梯f名班)3100理科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3100理科8汽车运用与

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普通专升本《新闻理论》 考试大纲

广州华立学院(原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普通专升本2022年《新闻理论》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绪论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新闻学与新闻工作的关系、学习新闻理论的意义;掌握新闻理论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世界各国新闻学的主导理论;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新闻学的研究对象,世界各国新闻学的主导理论。第一章新闻活动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和理解什么是新闻活动,

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普通专升本《工程项目管理》 考试大纲

广州华立学院(原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普通专升本2022年《工程项目管理》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第一章工程项目管理概论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项目的含义与特点,理解“工程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概念,理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管理的类型和任务,了解工程项目管理的国内外背景及发展趋势。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1.1项目的含义和特点(了解)1.2“

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普通专升本《 建筑工程概预算 》考试大纲

广州华立学院普通专升本2022年《建筑工程概预算》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第一章工程造价的构成(掌握)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一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应用一、学习目的与要求熟悉建筑面积的概念及作用,掌握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并能应用规范计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1、建筑面积的

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州华立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1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

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广州华立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办学性质:民办本科学校代码:13656报考批次:普通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和上级精神指示,为做好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的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共

2022年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中职学段上课校区全日制“三二分段”计划全日制三年计划合计中职学段收费标准“三二分段”对接高职院校及专业▲★机电技术应用天河校区元/学年★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607013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人工智能)3030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404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3030▲致控技术应用508o130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