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06 09:10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000
  •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二章
  • 第三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院2012 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我院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 公办、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 :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邮政编码:341 000

第四条 办学历史及现状:我院建校于1958 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 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1994 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 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设有7 系3 部,46 个专业。我院2009 年被江西省确定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 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五条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2012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办(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 、健康要求:考生身体需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 、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6 、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成绩投档。

8 、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九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我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上海地矿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第十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大纲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赣州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网址:

原标题:2012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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