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14 14:35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
  •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
  •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
  •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
  •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我校专科招生录取批次为
  •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
  •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
  •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
  •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
  •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
  •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
  •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
  •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
  •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
  • 第二十六条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素质有一定要求,①
  •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
  •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
  •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
  • 第三十条 入学后,学校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
  •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60
  • 第五条 学校地址
  •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司法厅
  • 第十条 毕业颁证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邮政编码:510520;

 石井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30号;邮政编码:5104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司法厅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 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 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我校专科招生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及3+“证书”类。其中3+“证书”类仅在广东省招生,其他省外专科录取批次以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进行。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素质有一定要求,:报考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安全防范技术等专业(含文科类、理科类和3+“证书”类)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5cm;文科类、理科类女生比例不超过20%,3+“证书”类女生比例不超过30%;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有碍警容的文身、刺字,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请不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慎重报考。:报考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社会工作等专业(含文科类、理科类和3+“证书”类)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60cm,女生身高150cm;男女生比例不限;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有碍警容的文身、刺字,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请不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新 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 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社会工作等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入学后,学校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学院还设立年度奖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20-38315911

传真:020-38315911

电子邮箱:gsjyjw@***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083551

 传真:020-87084029

 电子邮箱:gdsfjy_zsjyb@***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zhaosheng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2013年3月21日由院务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3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

2014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2015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2016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2018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

2013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省招生录取分数

专业及方向名称招生地区计划类别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平均分高分低分社会工作广东文科6681459529430理科4445425489401司法助理广东文科6776460513430理科4552435515400司法警务广东文科108195463543434理科72130451516424安徽文科77435447411理科66367385361江西文科8726536

2013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内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专业及方向名称学制批次科类招生计划专业报考要求001社会工作3年第三批专科A类文科普通类66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002司法助理3年第三批专科A类文科普通类67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003司法警务3年第三批专科A类文科普通类108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004法律事务3年第三

2013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省招生计划

省份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制批次科类招生计划专业报考要求安徽省03司法警务3年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文史7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04法律事务3年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文史8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11司法警务3年文理科高职(专科)批理工6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12法律事务3年文理科高职(专科

2019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

2021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报考须知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确保2021年报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我省考生顺利完成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报考条件与报到时间报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广东省户籍生源考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我省专科提前批录取线。填报志愿且身体条件符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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