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3-23 13:49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736
  • 第五条 学校地址:
  •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 毕业颁证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
  •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
  •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
  •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
  • 第十五条 本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
  •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
  •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
  •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
  •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
  •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
  • 第二十二条 报考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表演
  •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
  •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
  •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
  •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
  • 第二十八条 染整技术专业、艺术类专业因专
  •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
  •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
  • (一)学费标准
  • 1.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是4500元/生·学年;
  • 2.理科类专业
  • 3.广东省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标准是
  • 4.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是10000元/生·学年
  • (二)住宿费标准
  • 1.禅城校区
  • 900元/生·学年。
  • 2.高明校区
  •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
  •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于2
  •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托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73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邮政编码:528041
高明校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本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高职“3+证书”。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报考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表演的考生,须通过我院单独组织的术科单考。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 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 40% ,术科成绩的 60% 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染整技术专业、艺术类专业因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对考生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服装表演因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75米以下、女身高1.6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
1. 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是4500元/生 · 学年;
2. 理科类专业(含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是5500元/生 · 学年;
3. 广东省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标准是6000元/生·学年;
4.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是10000元/生 · 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 禅城校区
900元/生 · 学年。
2. 高明校区
4 人间,1500元/生 · 学年;6人间,1300元/生 · 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左起
  监督电话:0757-88269835
  传真:0757-88269897
  电子邮箱:gdfzxy@***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3311534
  传真:0757—83311534
  电子邮箱:wabbq@***
  学校网址:http:// www.***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13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  2013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  2013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3)
原标题:2013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资助

2013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2022年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

2022年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

2022年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简章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简章一、学校简介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专业高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深耕生态环保教育领域40多年,办学历史悠久。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在原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

2022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生计划

一、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一)3+证书招生计划专业组代码专业组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元/学年)办学地点选考科目备注8o13+证书普通组901现代纺织技术15036410高明校区不限证书种类902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6036410高明校区903纺织品检验与贸易9o36410高明校区904玫字化染整技术5036410高明校区905应用化工技术2036

2022年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自主招生简章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自主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专业高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深耕生态环保教育领域40多年,办学历史悠久。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在原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

2022年广东东软学院普通专升本退役士兵招生简章

广东东软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士兵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符合广东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二、招生专业院校专业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报考条件学费(元/年)招生计划11014软件工程不限专业网络工程不限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不限专业财务管理不限专业市场营销不限专业工商管理不限专业电子商务不限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不限专业

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以及《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1〕33号)的文件精神,现制定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如下。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2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考和3+证书录取结果公布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考和3+证书录取结果公布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结果,现将我校2022年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证书)录取和补录结果进行公布。招生类型组别最低投档分最低排位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601学考普通组学考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专硕连读组学考美术组234(学考美术总分)9170(学考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