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11 06:15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 (二)学校代码:14199
  • (三)地址
  • (四)办学层次:本科
  •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七)录取规则
  • 1、录取原则
  •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 3、外语语种
  • 4、录取批次
  • (1)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B录取;
  • (2)普通文、理类本科:本科二批C录取。
  • 5、录取方式
  • 6、提档比例
  • 7、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 (1)优惠加分
  • (2)分数排序
  • 8、计划公布
  •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 1、学费:
  • 2、住宿费:
  • 四人间
  • (九)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七)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4、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B录取;

(2)普通文、理类本科:本科二批C录取。

5、录取方式

     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第三志愿及后面志愿的处理方法相同)。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艺术类考生:美术类获得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合格证;其它艺术类专业获得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联考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证,均可填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提档比例

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7、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院认可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8、计划公布

     专业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网站(http://www.***)、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http://zhaosheng.***.cn     http://zhaosheng.***.cn/)查询,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 (http://nm.***     http://nm.***/)查询。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

文科:12000(元/生?年,含英语、日语);理科:15000(元/生?年,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艺术类:18000(元/生?年)。

2、住宿费:

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八人间:700(元/生?年)

(九)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校生成绩优秀的可攻读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本章程已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审核,网址:http://gaokao.***.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method-view,schId-18217120.dhtml


原标题:2013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一、基本情况(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二)学校代码:14199(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北校区)内

2021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自2020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其他艺

2013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内

2013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内

2021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概况(图)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概况、省外招生概况及分省统计如下

2013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业学院省外招生概况

河北低提档线:本科三批文科414分、理科324分。批次:本科三批科类:普通文科计划性质:统招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高分低分平均分01新闻学2472469470.502英语146846846803会计学2480469474.504金融学2491480485.505财务管理1475475475小计 8批次:本科三批科类:普通理科计划性质:统招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招

2013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录取批次科类2013年招生计划2013年各省招生人数各专业省外投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河南甘肃放计划总数合计16001550105201055001绘画本科提前B汉授美术6060      02动画本科提前B汉授美术6060      03视觉传达设计本科提前B汉授美术5050      04环境设计本科提前B汉授美术5050      05产品设计本科

2014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内

2015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内

2016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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