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对口招生章程
一、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拥有教 育部、住建部确定的“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 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工程造价实训基地”、“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实训基地”等六个国家级实训(培训)基 地。目前全日制在校生8869人,专任教师463人。
院校代码:13138
学院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西一里6号(秀灵校区)
南宁市罗文大道 33号(相思湖校区)
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834473 3836067
二、招生对象及免试政策
(一)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4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在考试类别中“高职标志2”上打勾的中职考生(包括应、往届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毕业生或中职二年级在校生)。
(二)免试政策
已获得2014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考综合素质测试。
1.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者。
2.具有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我院2014年对口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
(二)报名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3月20日--4月10日18:00止
现场确认时间:4月19--20日上午11:00止
(三)网上申请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快速通道”栏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88/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
联合测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88/填写报名信息。
温馨提醒:对口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一种方式,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考生于4月10日前打印《2014年对口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4年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
(四)现场确认地点
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在全区设置4个考区和8个现场确认点(网上申请时系统会根据考生报名号自动生成现场确认点)。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个人信息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等相关手续。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交验下列材料:
1.打印的《2014年对口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1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符合特长加分和附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2014年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以及有关符合免试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缴费
经物价部门核定,考生报考费100元/人。考生按时到指定现场确认点以现金形式缴纳。
五、综合素质测试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和考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20日14:00--16:00
(二)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地点
全区在4个考区中设置8个联合测试考点,考生到指定的考区和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1.南宁考区:包括南宁市、百色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崇左市、河池市、都安、大化、巴马、凤山、东兰、天峨、南丹的考生。考点设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柳州考区:包括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金城江、宜州、环江、罗城的考生。考点设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3.桂林考区:包括桂林市、贺州市的考生。考点设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4.贵港考区:包括贵港市、玉林市、梧州市的考生。考点设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港校区(原贵港职业技术学院)。
六、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特长成绩
特长加分项目共7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获职业技能大赛奖。在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者,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2.获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中职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3.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在中职阶段获得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若获得初级+中级或高级的,以高级别项分值再加5分计。本项满分50分。
4.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在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获体育比赛个人或团体奖。在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高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级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获文艺比赛个人奖。在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一等奖计25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一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45分,三等奖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省级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获运动员称号。在中职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三)附加分
本项不累计,满分20分。
1.少数民族。加20分。
2.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七、 成绩查询
4月23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88/查询本人成绩。
八、录取
(一)录取时间
4月23--29日
(二)录取原则
我院对口专业设在普通批次录取。普通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投档比例1:1.1。
我院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其余考生将根据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拟录名单
4月30日--5月10日,我院将符合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名单及预录取专业在校园网站公示,请考生根据填报的志愿,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四)候补名单
院校在参加测试未被预录的考生中,根据“遵循志愿、成绩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不超过原始计划10%的指标数中确定本校候补考生。候补名单与预录名单同步公示。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院校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从候补考生中递补预录,直至额满为止。获得递补的考生,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
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正式录取
我院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查询,通知书将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发放。
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七)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八)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九)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名列专业前10%的优秀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成绩排名公布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重点提示 |
3月20--4月10日18:00止 |
网上报名 |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快速通道”栏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88/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www.***:88/kaosheng/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通过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 |
4月18日前 |
个别院校面试 |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个别专业需要面试,请考生登录相关招生院校网站查询面试要求并参加面试。 |
4月19日--20日上午 11:00止 |
现场确认 |
※14所联合院校分别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设置现场确认点(由报名系统依据考生高考报名号自动生成确认点)。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表及须交验的材料(详见联合测试网站里的《招生章程)),按时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个人信息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等相关手续。 ※对口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一种方式,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
4月20日下午 14:00—16:00 |
综合素质测试 |
※ 考生须按准考证指定的测试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
4月23日 |
成绩查询 |
考生凭准考证在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88/查询成绩 |
4月23-29日 |
录取 |
※ 优先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其余考生将根据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预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
4月30日--5月10日 |
预录名单、候补名单公示 |
各招生院校在参加测试未被预录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不超过原始计划10%的指标数中确定本校候补考生名单。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各招生院校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从候补考生中递补预录,直至额满为止。 |
5月20日前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
十、收费标准: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参考标准为6800—8500元/年,住宿费为800—1600元/年(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书费按实支收取。
十一、我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符合条件且无法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贫困生申请办理;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学院奖学金(高1000元/年·人);
(七)学院“一分钱”基金会助学金;
(八)学院华都奖学金;
(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可以向学院申请卧具补助。
十二、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 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三、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四、
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