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5-04-30 14:11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组织与管理
  • 1、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领导
  • 2、认真做好参检医师的选聘、培训及纪律教育
  • 3、建立健全体检工作责任制
  • 4、规范体检工作程序
  • 二、体检标准
  • 1、报考普通高校各专业以及公安、政法
  • 2、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
  • 3、报考军事院校、国防定向生的体检标
  • 三、军事院校军检、面试,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安排
  • 四、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有关要求
  • 1、500HZ-4000HZ的纯音听
  • 2、经批准免予外语听力测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戴助听器进入考场
  • 3、经批准免予外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在
  • 五、体检信息采集、核对及上报
  • 1、我省普通高考考生的体检信息表,由
  • 2、中学
  • 3、体检工作原则上于4月20日前结束
  • 4、体检时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或
  • 5、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逐个检查、验
  • 六、其他事项

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领导。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合作,依托卫生部门的技术、人力、场地和器材等条件,配备体检设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进行体检信息采集,切实把体检工作抓好、抓实,确保体检信息不漏、不错,真实可信。

  2、认真做好参检医师的选聘、培训及纪律教育。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各地在体检工作开始之前,要组织参检医师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和体检标准等,统一、规范体检程序和检查方法,克服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杜绝违纪舞弊行为,确保体检结论准确无误。对在体检工作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3、建立健全体检工作责任制。各参检医生要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和程序,按要求认真填涂体检表,并对本人所检查项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特别要求医生的书写要字迹工整,医院盖章要清晰。

  4、规范体检工作程序。各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体检表中规定的项目组织体检,避免在体检中出现差错,杜绝不规范行为。在体检过程中,必须组织专家抽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各科检查完毕后,须由负责检查的医生签字或盖章。主检医生要负责综合各科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防止错检、漏检,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的、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确保各项目体检结论与总结论相符。对疑难问题要组织专家会诊审定,必要时可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带考生到江西省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做出终裁定。

  二、体检标准

  1、报考普通高校各专业以及公安、政法、航海、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以上文、函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版第四期)。取消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2、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 超复查。 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3、报考军事院校、国防定向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公安院校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按公安部、教育部颁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三、军事院校军检、面试,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安排

  军事院校军检、面试和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将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凡符合军事院校和公安院校招生身体条件的考生,按有关通知要求,自行前往参加军事院校的军检、面试,或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面试、体能测试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有关要求

  1、5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障碍诊断证明,可以免予外语听力测试。考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由设区市招考办于430日前将考生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2、经批准免予外语听力测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戴助听器进入考场。

  3、经批准免予外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在答题卡外语听力部分填涂答案一律视为无效。其外语成绩的计算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按下列公式换算:报考普通高校本专科考生的分数(成绩)=考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

  五、体检信息采集、核对及上报

  1、我省普通高考考生的体检信息表,由体检医生和主检医生直接在体检信息表的相应方框内填写数字代码和涂黑方框,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光电扫描仪进行采集,体检医生须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填涂说明,规范填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中学(报名点)要协助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考生参加体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不得空白。体检医院要有专人负责引导考生参加体检,并负责体检表的移交和保管,整个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体检表。体检时体检医师应当场告知考生的视力、校正度数、血压。考生若有疑义,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上述项目的复检。

  3、体检工作原则上于420日前结束。可适当延长,但迟须在430日前结束。513日之前将体检表上交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考生6月初登陆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可查询本人体检信息。

  4、体检时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考生,经治疗符合体检标准的,在体检信息上报后,如需申请修改体检结论,须经体检医院复检后作出终结论,并于6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审核,信息处修改。高考录取期间,考生体检结论一律不得修改。

  5、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逐个检查、验收考生体检信息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体检部门,并按规定程序核实更正。

  六、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招考办于320日前,将本市所辖县(市、区)机构的体检工作日程安排,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届时,我院将组织人员赴有关县(市、区)巡查。

原标题:2014年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4年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与管理  1、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领导。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

2017年关于做好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校:全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

2018年关于做好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校: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决策部

2019年江西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

2019年关于做好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校:  全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国务院

2021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卫健委,江西省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高考体检”)信息化水平,提高高考体检信息采集质量,推进我省高考体检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总体要求我省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

2015年广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广东: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根据2015年普通高考评卷的进展情况,省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25日公布高考考生成绩。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志愿填报方式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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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确保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管理志愿填报工作由省、市、县招生机构和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

2016年浙江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现将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录取批次、时间和院校安排(一)文、理科专业分三批六阶段进行。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8日-7月21日“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27日-8月7日其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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