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2014年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进一步彰显学院办学定位与特色,我院将承担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2014年我院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及《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积极探索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途径,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职考试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接收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工作
学院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和指导下进行。为了确保自主招生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地开展,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审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教学、纪检监察的院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报名组、命题考务组、审核录取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共6个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附: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院办学条件及各专业特色,2014年我院自主招生计划4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专业 名称 |
学历 层次 |
学制 |
招生 类别 |
学习 形式 |
招生 计划 |
学费/ 年/人 |
住宿费/年/人 |
备 注 |
药学 |
专科 |
三年 |
普高 |
|
100 |
3900 |
800 |
面向2014年高考报名的文理科毕业生 美容专业 只招女生 |
康复 治疗技术 |
专科 |
三年 |
普高 |
|
70 |
3900 |
800 |
医学 美容技术 |
专科 |
三年 |
普高 |
|
30 |
3900 |
800 |
护理 |
专科 |
三年 |
对口 |
|
200 |
3900 |
800 |
医药类中职毕业生 |
四、招生报名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普通专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合格;历届高中毕业生获有高中毕业证书。
2、对口专科:应历届医疗卫生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并已完成毕业实习;历届医疗卫生类中职学校毕业生获有毕业证书。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可实行预报名。
3、参加自主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报名,并取得相应的考生号。考生必须凭高考(含对口)考生号到我院报名及测试。
4、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同时报考其他院校的自主招生。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3月12日至4月12日在学院网站上(网址)下载并填写《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打印的信息表由考生毕业所在的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后发至邮箱(wwx2010xsc@***)。
2、现场报名:带身份证到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六安市皋城东路9号)招生办公室(学院行政楼一楼)填写《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3、报名时高考(含对口)考生号、身份证号必须填报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4、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五、资格审核
获得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8日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考生于4月24、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审验。审验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并到学院财务科交纳报名测试费120元/人(按省厅文件规定)。考生来我院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2、高中或中职学校盖章的在校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
4、由考生在高中或中职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原件(应与报名时填写的《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相同,如有不符须注明)。
5、符合安徽省2014年高考或对口考试加分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等等。符合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高一项。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六、招生测试
自主招生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考生于4月26日到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参加测试。
1、高中应历届毕业生4月26日上午9:00-11:30进行文化课综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书面测试,200分);4月26日下午2:00-4:00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时政、思想品德(书面测试,100分)。测试范围参照《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大纲》。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4月26日上午9:00-11:30进行专业基础综合测试,科目为解剖、生理 (书面测试,200分);4月26日下午2:00-4:00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语文知识、时政(书面测试,100分)。测试范围参照《201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七、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1、总成绩计算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测试成绩占30%,学院组织的文化课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70%。中职学校毕业生按学院组织的文化课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计算。
2、录取原则 按各类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总成绩排序,依据公布的各专业自主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从服从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公示上报 2014年5月3日前完成学院拟录取工作,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根据省厅安排的时间(5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和录取。
八、培养模式
详见“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
九、学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育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统一高考(含对口考试)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在校生享受同等奖、贷、助、勤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学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十、相关事宜
1、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含对口招生考试)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和录取。
2、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3、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4、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5、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学籍;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处理。
7、本方案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皋城东路9号,皖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37000
2、学院招生电话: 0564-3380772 3380774 3166113
护理系招生咨询电话:0564-3375586
药学系招生咨询电话:0564-3375073
医技系(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0564-3375183
3、学生处(招生就业处)E-mail: wwx2010xsc@***
原标题:2014年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