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2014-04-16 19:47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总则
  • 二、组织领导
  • 1、我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 2、成立专家组,全面负责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 三、招生对象
  •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 五、报名及审核
  • 一、报名
  • 1、报名时间:3月1-31日。
  • 2、报名咨询网址
  • 3、确认报名现场
  • 4、报名方式:
  • (1)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宜
  • (2)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 (3)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
  • (4)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
  • 二、资格审核
  • 1、审核时间:4月1日前。
  • 2、审核办法
  • 3、公布合格名单
  •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
  • 六、考核
  • 1、考核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7日。
  • 2、考核地点
  • 3、考核内容
  • 七、录取
  • (一)录取原则
  • (二)优惠政策
  • (三)录取安排。
  • 1、4月13日,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 2、4月14日起,单招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
  • 3、被单招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
  • 4、4月17日,单招院校持考生成绩库、拟
  • 5、4月18日,打印录取花名册。
  • 6、4月19日,单招院校须在本校网站
  • (四)录取说明
  • 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
  •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 八、其他
 
2014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高职单招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牵头、试点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确保我省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严肃认真。
二、 组织领导
1、我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专家组,全面负责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符合就地参加高考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1 护理 3 80 5000
2 助产 3 50 5000
3 学前教育(中英文幼儿教育) 3 50 5000
4 初等教育 3 50 5000
5 药学 3 50 5000
6 医学检验技术 3 50 5000
7 医疗美容技术 3 50 5000
8 医学影像技术 3 50 5000
9 数控技术 3 20 5000
1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20 5000
11 新能源应用技术(锂电方向) 3 20 5000
12 旅游管理 3 20 5000
13 物流管理 3 20 5000
14 酒店管理 3 20 5000
15 金融与证券 3 20 5000
16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3 30 5000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20 5000
18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20 5000
19 美术教育 3 20 5000
20 音乐教育 3 20 5000
21 电脑艺术设计 3 20 5000
22 体育教育 3 20 5000
23 商务英语 3 20 5000
24 英语教育 3 20 5000
合计 600  
 
五、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3月1-31日。
2、报名咨询网址: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
3、确认报名现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4、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报名,填写《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报名前,考生必须与家长协商一致;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普通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院校及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2)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
(3)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委托书。
(4)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考生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委托书。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4月1日前。
  2、审核办法:单招院校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于4月2-3日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审核(联系人:杨晓鹏;电话:0791-86765556)。
  3、公布合格名单:已报名考生于4月4日登陆报考院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4月5-6日到报考院校确认、缴费和查看考场。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考 核
  高职单招工作遵循院校自主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特色、适合高职专业培养的考生为改革目标。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7日。
  2、考核地点:由单招院校安排并于考生到校报名确认时通知考生。
  3、考核内容:单招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应该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其中,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涉及外语类专业单招院校可以组织外语水平加试。综合技能测试由单招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考生类别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七、录 取
  (一)录取原则。单招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
(三)录取安排。
  1、4月13日,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4月14日起,单招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
3、被单招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4月17日,单招院校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4月18日,打印录取花名册。
  6、4月19日,单招院校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八、其 他
单招院校于5月20日前将单招工作情况分别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学院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电话:0795-3203236   
 网    址: http://zs.ycvc.***
原标题:2014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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