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26 08:11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
  • 第五条 在有关省
  •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
  •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 第二章招生计划
  •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 第四章收费标准
  • 第五章录取说明
  •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2.学校依据考生志愿进行院
  • 3.对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护理专业(老年护理方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眼镜设计与贸易方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药学专业(药物制剂方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依据考生志愿进行院(校)录取时,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各省规定的专科投档线上,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对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至本专业计划满为止。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
   通讯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
   联系电话:0431—86172678、81032356
   联系人:杨双宁、胡明明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原标题:2014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旅

2022年长春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工程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地址:湖西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富豪社区宽平大路395号;湖东校区

2022年长春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科技学院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地址:东华大街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北山社区东华大街1

2022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奢岭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幸福村委会长清公

2013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旅

2017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吉林省长春

2020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长德经济开发区金汇大路与金丰大

2019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长德经济开发区金汇大路与

2014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专业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小计各省专科(高职)招生计划表吉林辽宁内蒙古甘肃黑龙江新疆山西宁夏河南河北山东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1生物制药技术530302三年703920112121212护理630201三年600168(对口20)290182191181070332323护理(老年护理方向)63020

2014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学院简介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前身是长春东方大学,始建于1992年,2000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2001年经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层次。学院坐落于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与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相毗邻,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现设有护理、眼视光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机械制造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