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收费标准及填报科类要求
招生 类别 | 招生专业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招生计划 | 招收 科类 | 专业备注 |
普高 | 中职 | 小计 |
类别一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200 | 40 | 20 | 60 | 普高计划只招理科类考生;中职计划招收对口高职所有类别考生。 | 国家示范专业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三年 | 6200 | 35 | 15 | 50 | 国家示范专业群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汽车焊装) | 三年 | 6200 | 20 | 10 | 30 | 国家示范专业群 |
动车制造技术 | 三年 | 6200 | 15 | 15 | 30 | |
汽车整形技术 | 三年 | 6200 | 20 | 15 | 35 | 国家示范专业群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三年 | 6200 | 20 | 15 | 35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7000 | 20 | 15 | 35 | 国家示范专业 |
智能产品开发 | 三年 | 7000 | 20 | 15 | 35 |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 三年 | 6200 | 20 | 15 | 35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7000 | 25 | 20 | 45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7000 | 30 | 5 | 35 | |
类别二 | 工业设计 | 三年 | 7500 | 30 | 5 | 35 | 普高计划招收文科、理科类考生; 中职计划招收对口高职所有类别考生。 | 国家示范专业群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6200 | 40 | 15 | 55 | 国家示范专业群 |
营销与策划 | 三年 | 6200 | 20 | 20 | 40 | 国家示范专业群 |
酒店管理 | 三年 | 6200 | 25 | 15 | 40 | 国家示范专业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三年 | 6200 | 40 | 0 | 40 |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
商检技术 | 三年 | 6200 | 20 | 5 | 25 | |
物流管理(航空物流方向) | 三年 | 6200 | 25 | 20 | 45 |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6200 | 20 | 20 | 40 | 国家示范专业群 |
类别三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7000 | 25 | 20 | 45 |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营运技术方向) | 三年 | 7000 | 25 | 20 | 45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7000 | 20 | 5 | 25 | |
类别四 | 化学制药技术 | 三年 | 6200 | 30 | 0 | 30 |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6200 | 30 | 0 | 30 |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三年 | 6200 | 35 | 5 | 40 |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
类别五 | 航空服务 | 三年 | 6250 | 25 | 5 | 30 | |
合计 | 675 | 315 | 990 | |
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可报考1-2个专业。
第四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手续办理
1.交考试费:100元/生,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按报名流程提示通过支付宝支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3月13日17:00)
2.《准考证》领取: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可在网上于规定时间打印。
第十四条 考试
考试时间:文化基础测试时间为 2014年 3月 29日下午14:00-16:00,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和学校自主测试时间为 2014年 3月 29日-30日(上午9:30—下午5:00),具体时间参照准考证。
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测试:文化基础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我校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全市统一考试,考试形式为计算机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0分钟。
3.学校自主测试:学校自主测试由职业技能基础测试和面试两部份组成,满分为300分。
(1)职业技能基础测试: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形式为计算机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我校自主命题,满分为200分。(注: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
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300/700)×50%+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100/700)×5%+学校自主测试÷(300/700)×45%
第五章 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第十五条 文化基础成绩公布
学校于 2014年 4月 4日前分别将考生英语听说成绩、自主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 4月 4日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基础成绩分发给各招生院校;考生于4月5日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分数线公布
1.文化基础测试统一资格线公布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于 2014年 4月 6日前,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划定文化基础测试统一资格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及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公布。
2.学校预录取分数线公布
学校于 2014年 4月 7日前将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定的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于4月8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预录取分数线。
若学校预录取后专业还有计划缺额情况,文化基础测试上线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于 4月 9日17:00前还可在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报考我校。 4月 11日进行第二次自主测试,同时将测试成绩库和按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划定的第二次自主测试预录取分数线、预录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上报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 4月 13日将经审核通过的第二次自主测试预录取分数线在学校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在学校公布预录取分数线后可登录学校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六章 录取和确认
第十七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每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5(C字表),年龄不超过20周岁,无纹身,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女生身高163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皮肤过敏等疾病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和《化学制药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皮肤过敏等疾病的考生。
3.录取原则:按招生类别、普高及中职分别划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和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5.报考我校有专业技能特长、体育特长、艺术特长(除美术外)的考生由学校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考核通过,经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考生,总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划定预录取分数线的60%,视为上线。
6.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第十八条 预录取结果公示及确认
1.我校于 2014年 4月 13日-19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公示结束后将预录取结果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4月19日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学校于 2014年 4月 20日前将高职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性质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我校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61879222
3.按照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
电话:023-61879051 61879050 传真:023-6187900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件:cqgzyzsb@***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结合重庆市招委高职单招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高职单招面向重庆市招收在专业技能、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完成我校2014年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9:00-12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考生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我校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进入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二)获取报名表:考生可于2014年3月10日—13日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
(三)资格审查:考生将获取的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附带自己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一并于2014年3月13日(每天9:00-16:00)前交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我院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于2014年3月17日公示特长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报名材料包括:①报名表,需经考生中学填写意见、学校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②专业考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考生可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注:①考生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②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认定、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考试费:交考试费(100元/生):考生在报名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按报名流程提示通过支付宝支付)。
四、招生计划:30名(含体育、艺术和专业技能等各类特长生)。
五、招收类别及相关细则
专业技能特长
(一)报考条件:①在初、高中阶段(含三校及与初、高中相当阶段)参加过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省级获三等奖(含)以上,国家级获优胜奖(含)以上者(以证书原件或红头文件为准)。
(二)测试办法: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技能特长生考试,考试以专业技能为主,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共同认定。
体育特长
(一)招收项目:田径、游泳、篮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
(二)报考条件: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8个项目和参加市运会在田径、游泳等量化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集体项目仅主力队员有申请资格)。
(三)测试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运动场参加专项体育测试。
艺术特长
(一)招收项目:声乐、舞蹈、器乐、戏剧(含主持)。
(二)报考条件(具备其一):①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②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三)报考要求
1.舞蹈、声乐、器乐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和表演能力,形象较好,能担当独奏、领舞、领唱之职。另舞蹈类要求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声乐类考生要求有一定视唱简谱能力;
2.戏剧(含主持)类:经历过严格的训练,能够根据指定命题自编、自演戏剧(主要为话剧、小品),或主持各类晚会活动。
(四)测试办法
1.声乐类:①考生准备歌曲2首,考试时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选择1首或2首歌曲进行演唱(自备伴奏);②视唱简谱片段。
2.舞蹈类:①展示1个舞蹈剧目或舞蹈片段(表演限时6分钟);②基本功展示及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3.器乐类:考生准备1至2首器乐曲目,考试时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选择1首或2首曲目进行演奏
4.戏剧(含主持)类:自备诗朗诵或小品表演1个。
测试要求:舞蹈、器乐类和戏剧(含主持)类需自带乐器、服装、伴奏带、道具等物品。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专业测试(2014年3月22日9:30—14:00),文化基础测试(2014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和学校自主测试(2014年3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参照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准考证》领取: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校领取《准考证》。
七、录取办法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经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且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预录取分数线的60%,可预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按照非特长生有关章程处理。
附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特长生报名表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特长生报名表
申报特长生类别: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
报名号(14位数) | | 姓名 | | 照 片 |
报考专业 | | 联系电话 | |
通知书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对申报条件 的相关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 |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 称呼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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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学校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学院考 评意见 | 评审专家签名: 学院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备注:1.请考生用黑色笔如实填写; 2.申报特长生类别请填写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专业技能特长生”; 3.特长生的申报条件必须真实; 4.对申报的条件作时间、获奖类型等方面的简要阐述; 5.此表复印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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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4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