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5-02-04 10:31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
  • 第五条 学院地址
  •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第七条 办学性质
  •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
  • 第十条 毕业颁证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 第十二条 学生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
  •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
  •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现有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
  •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 (一)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 (三)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
  •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 第十八条 报名程序
  •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网站
  • (二)送寄报名材料
  •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2.本人已填写的《安徽人口职业学院201
  •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 4.有加分项的考生还应提供获奖证书及其它
  • 5.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25日16
  • (三)缴费
  •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
  • 第二十条 志愿填报
  • 第二十一条 考试地点: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 第二十二条 考试科目和时间
  •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
  • (一)理论知识由卫生类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联
  • (二)普通高中应历届考生采用理论考试
  • (三)对口升学应历届中职考生采用理论考试
  • 第二十四条 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组织实施
  • (一)确立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并
  • (二)为做到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综合素
  • 第二十五条 加分政策
  • (一)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考生
  • (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提供
  • (三)考生在具备加分政策中的两项以上
  • 第二十六条 对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我院
  • 第二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
  •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 (二)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
  •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 (四)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
  •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
  •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
  • 第三十条 考生应坚守“诚信”的原则,申报
  • 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
  • 第三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
  •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五条 具体日程安排
  • (一)2月10日前,学院上报自主招生章程
  • (二)3月1日8
  • (三)3月28日前,考生到我院财务处或通
  • (四)3月26日前在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招生网上
  • (五)3月27日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院
  • (六)3月28日,考生根据自主招生准考证
  • (七)4月1日前,学院对预录取考生名单在
  • (八)4月20日前,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九)4月27日-4月29日 同时被多所
  •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行政
  •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授权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 第六章 报名方式、程序及时间
  • 第七章 考试科目、内容和测试
  • 第八章 违规处理
  • 第九章 录取规则
  • 第十章 收费标准
  •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
  •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四章 自主招生考试及时间安排
  • 第十五章 附则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41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247099   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十条  毕业颁证: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生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现有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情况,以就业为导向,本着为社会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为原则, 2015年我院自主招生预报计划为600名,分4个专业(以省教育厅规划处终下达招生计划和专业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1

护理

3

专科

文理兼收

文史

20

应历届

高中生

理工

30

2

助产

文理兼收

文史

20

理工

20

3

医学检验技术

文理兼收

文史

20

理工

20

4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兼收

文史

20

理工

20

1

护理

3

专科

医药卫生类

300

应历届

中职生

2

助产

50

3

医学检验技术

50

4

康复治疗技术

30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医药卫生类)取得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医药卫生类)对口报名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三)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条件。

第六章 报名方式、程序及时间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第十八条  报名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网站(http://zsw.***)网上预报名,如实填报《安徽人口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确认提交并打印申请表,报名信息提交后,我院将于2个工作日内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进入缴费环节。

(二)送寄报名材料(也可本人到现场报名):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人已填写的《安徽人口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

4.有加分项的考生还应提供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考生,复印件我院留存。

5.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25日16:30(以邮戳为准)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邮寄至或送达我院学生处,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材料寄送地址和收件人:池州市教育园区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学生处刘亮亮老师收。邮编:247099,电话:0566-2126663(如选择邮寄报名材料,请使用邮政EMS)。

(三)缴费

  每人需缴纳100元报名测试费,报名后不予退还,可现场缴费或通过银行汇款,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3月28日前。

  汇款方式:

收款人全称: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账号: 

开户银行:池州工行百荷支行(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注明考生身份证号码)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3月25日

第二十条   志愿填报

   每人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七章  考试科目、内容和测试

第二十一条  考试地点: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第二十二条  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所有考生)

300分

3月28日

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中职对口考生)

300分

3月28日

见准考证

综合素质测试(普通高考考生)

300分

3月28日

见准考证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

(一)理论知识由卫生类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联盟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统一阅卷,共同使用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由各联盟学校自己组织。

(二)普通高中应历届考生采用理论考试(高中语文、数学合卷300分)+综合素质测试,各占50%。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考生现场解答,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情况。

(三)对口升学应历届中职考生采用理论考试(中职解剖学、生理学合卷3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成立专家组,护理、助产专业测试:如何检查无菌物品,满分为300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考生现场解答,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情况,现场专家集体评分,总分300分。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考生可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无获奖的中职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四条  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组织实施

(一)确立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并于报名前在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二)为做到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及技能测试将采取随机的方法,即“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的顺序号抽签随机、考评老师分组抽签随机、考场安排抽签随机”。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由每个考评老师独立评分,工作人员现场计算成绩。统计方法:去掉一个高分,去掉一个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综合素质或技能测试成绩,并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第二十五条  加分政策

(一)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考生加20分;参加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烈士子女加1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加10分;省级三好学生加20分。

(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学生处审核。

(三)考生在具备加分政策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高一项。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交验原始证书或原始材料,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后留下复印件并验印、签字。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情况,学院将公示。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直接取消其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四)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中职考生按技能测试)测试成绩高低优先录取。我院今年自主招生名额空缺的情况下,接受联盟内其他学校调剂的考生参加我院面试,择优录取。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年3900元,书本费每学年800元(多退少补),住宿费每学年800元(6人间)。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自主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并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条  考生应坚守“诚信”的原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和考试违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我院将直接取消其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学院内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具有行业特色的“人口基金”奖助学金等。

第三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奖学金、困难补助等完善的资助体系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学院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院接受纪检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66)2125773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66)2126663   2125623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十四章  自主招生考试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五条  具体日程安排

(一)2月10日前,学院上报自主招生章程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二)3月1日8:00―3月25日17:00考生登录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sw.***)进行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三)3月28日前,考生到我院财务处或通过银行汇款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3月26日前在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招生网上(http://zsw.***)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登陆该网址查询。

(五)3月27日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院图书馆一楼学生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六) 3月28日,考生根据自主招生准考证上各科目考试时间到我院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或专业技能测试。

(七) 4月1日前,学院对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招生网上(http://zsw.***)公示三天;

(八) 4月20日前,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九)4月27日―4月29日  同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预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授权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学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卫生类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联盟

成立于2015年元月,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等六所卫生类专科层次学校自主组成。主要服务于安徽省2015年自主招生,联盟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统一阅卷,共同使用笔试成绩。

原标题:2015年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5年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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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录取规则及要求: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2.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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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院自主招生预报计划为600名,分4个专业。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层次招生类别招生计划招生对象1护理3专科文理兼收文史20应历届高中生理工302助产文理兼收文史20理工203医学检验技术文理兼收文史20理工204康复治疗技术文理兼收文史20理工201护理3专科医药卫生类300应历届中职生2助产503医学检验技术504康复治疗技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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