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招章程(分数线、收费标准、招生计划)

2018-09-16 17:56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741
  •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及其它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 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 第十七条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 第十八条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二条专业分档时,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二十三条学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二十七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 第二十八条室内设计技术、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2015年3月18日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适用于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741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设立由学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及其它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设立由学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专业分档时,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学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室内设计技术、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1.物流管理、会计专业学费每生每4500元;2.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3.其他专业学费每生每5500元。

住宿费标准:1.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1500元;2.其他专业住宿费每生每98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说明:1.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2.学院对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3.提供勤工俭学岗位;4.优秀特困学生奖励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林勤彬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办公室):020-36409819

传真:020-36409506

电子邮箱:Jwb@***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6409106

传真:020-36409106

电子邮箱:zhaoban@***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stu.***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 2015年 3月 18日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适用于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5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中职学段上课校区全日制“三二分段”计划全日制三年计划合计中职学段收费标准“三二分段”对接高职院校及专业▲★机电技术应用天河校区元/学年★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607013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人工智能)3030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404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3030▲致控技术应用508o130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

2022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升本考前培训招生简章(图)

2022年广州通用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图)

2022年广州通用职业技术学校新生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字中专班/学期类别多种升学模式选择1航空服务精英班4500理科中专班②3+证书高职高考三二分段④中专+大专2汽修运用与维修精英班4850理科3美容美体艺术精英班4100文科4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4850理科5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中航南光冠名班)3100理科6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日立电梯f名班)3100理科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3100理科8汽车运用与

2015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

2022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招生简章(图)

2022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精神,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3号)有关规定要求及学校实际

2021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和收费

我校2021年春季高考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春季高考拟招生计划总数2225人。学考招生计划1087人,其中普通类982人,美术类35人,音乐类70人;3+证书招生计划450人;自主招生(面向高中生)招生计划90人;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计划180人;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计划418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一)学考拟招生计划表注:

2022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

2022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