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现予以发布“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接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考查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现予以发布“哈尔滨理工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推免生(含直博生)、长学制“5+3”转硕士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应准备。一、考生使用设备要求网络远程复试将采取“双机位”设置,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至少一部手机。“第一机位”用于复试采集考生音、视频源(置于考生正前方),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第二机位
自9月28日起,获得2019年推免面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我校接收推免生网上报考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我校接收推免生的要求、奖学金设置等情况详见“2019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现发布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复试的方式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三条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三条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
为做好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三)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研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我校“国家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加大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发布此章程。组织领导(一)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二)各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