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01-22 16:53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
  • 二、组织领导
  • (1)招生录取组(责任人:招生就业处)
  • (2)命题考务组(责任人:教务处、教学部)
  • (3)安全保卫组
  • (4)纪检监察组(责任人:副院长赵象沐)
  • (5)后勤保障组(责任人:资产处、总务处)
  • 三、招生对象
  • 四、招生计划
  • 五、招生专业
  • 六、工作安排
  • (一)提前准备工作
  • 1、招生就业处须在1月15日前拟定《20
  • 2、教务处须在2月26日前组建专家队伍,
  • 3、教务处须在3月5日之前印制好考卷和《
  • 4、学生工作处须做好试卷三防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5、资产处、总务处须做好考生食宿安排及其他服务工作
  • (二)报名
  • 1、报名时间
  •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3、审核
  • 4、公布合格名单
  • (三)现场确认
  • 1、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 (1)现场核对报考信息表。
  •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蓝底)3张。
  • 2、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之后领取准考证。
  • 3、缴费
  • 4、查看考场
  • (四)考核
  • 1、考核时间:3月12日
  • 2、考核内容
  • 3、考试安排
  • 4、在考核结束后,教务处及时组织教师阅卷
  • 七、录取
  • (一)录取原则
  • (二)录取安排
  • 1、3月21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 2、3月21日起,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 3、被拟录取考生须在3月21-28日内持
  • 4、3月29日,招生就业处持考生成绩库、
  • 5、3月31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
  • (三)录取说明
  • 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
  •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 八、上报材料
  • 九、工作要求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进一步提升我院办学水平和更好发挥我院人才培养特色,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2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2号)要求,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确保我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严肃认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院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单招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刘淼

副组长:赵象沐、龚亮

成  员:管赣州、刘衍蔚、肖春生、熊建设、孙丽华、徐国根、钟瑞文、范细妹、朱海龙、黄静、程小弟、舒白茹、董昭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由刘衍蔚同志兼任主任,具体协调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等各小组工作。

(1)招生录取组(责任人: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人:教务处、教学部)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单独招生考核专家信息库,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人: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人:副院长赵象沐)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人:资产处、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13人。

五、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学前教育

10

2

会计

10

3

酒店管理

10

4

电子商务

10

5

物流管理

10

6

市场营销

10

7

社会体育

10

8

计算机应用技术

5

9

工程造价

10

10

建筑室内设计

10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

1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

13

表演艺术

3

14

家具艺术设计

5

六、工作安排

(一)提前准备工作

1、招生就业处须在1月15日前拟定《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发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更新单独招生页面信息,完善单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我院单招报名办法,确保考生网上报名通畅。

2、教务处须在2月26日前组建专家队伍,做好单招选拔考试的试题命题工作。于3月1日前完成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试卷命题(含备份卷),并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和试卷保管工作。

3、教务处须在3月5日之前印制好考卷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备考生在现场确认时签订。

4、学生工作处须做好试卷三防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资产处、总务处须做好考生食宿安排及其他服务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3月6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考生进入学院网站(http://www.***)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准确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专业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

3、审核:考生报名结束、招生就业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于3月7-8日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审核(联系人:杨晓鹏;电话:0791-86765556)。

4、公布合格名单:已报名考生于3月9日登陆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院单招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三)现场确认

考生于3月11日到我院现场确认、缴费和查看考场。

1、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核对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蓝底)3张。

2、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之后领取准考证。

3、缴 费: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查看考场: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查看考场。

(四)考核

1、考核时间:3月12日

2、考核内容: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450分。

文化考试:语文,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数学,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综合技能测试 :综合技能测试,满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3、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科目

备注

3月12日

上午

8:30-10:00

语文

10:30-12:00

数学

下午

13:30-15:30

综合技能测试

4、在考核结束后,教务处及时组织教师阅卷,由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在规定的时间将全体考生成绩交招生就业处。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根据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划定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录取安排

1、3月21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1日起,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被拟录取考生须在3月21-28日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3月29日,招生就业处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

5、3月31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八、上报材料

招生就业处于4月15日前将单招工作情况分别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九、工作要求

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录取各项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原标题:2016年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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