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02-16 09:44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 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2.办学地点及校址
  •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 4.办学层次:高职
  • 5.学制及学习年限
  • 6.办学形式:全日制
  • 7.主要办学条件
  •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 三、专业设置说明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 1.学费收取标准
  • 2.学费的退费办法
  •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
  • 六、录取办法说明
  • 1.调档比例为120%
  •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 6.联系方式
  • 024-86609919 13604900499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约合27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98平方米;生师比为18;专任教师2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01.6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165元;图书26.01万册,生均图书6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1

540101

建筑设计

3

 

2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3

 

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3

 

4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

540304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3

 

6

540303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

 

7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

 

8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

 

9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10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检测技术)

3

 

11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

 

12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

 

13

540502

工程造价

3

 

14

54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15

54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16

54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

 

17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18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辽宁省按105%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文科按文综合录取。

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024-86609919   

传 真:024-88797888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

E - Mail:lncjxy@***

 

原标题:2016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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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考生和家长:您们好!欢迎报考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保障全体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单招考试工作实际,按照学院统一安排部署,现将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考试安排如下:考试安排:时间工作内容4月8日-4月10日打印准考证(官网点击进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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