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生入学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
2.按照综合评价原则分类分专业制定录取标准。
3.我院对申请学生分别按普通高考和单招高考两类进行综合评价。
4.普通高考主要针对普通高中生。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单招高考主要针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试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生,该类考生的综合评价测试按照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二、考试时间
我校于2016年3月19日―20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试科目的测试。
三、组织实施机构
注册生入学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由院系两级组织机构共同实施完成。学院一级成立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院招办、教务处等部门组成,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办负责招生计划的制定、宣传、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以及向社会公布等事宜;教务处负责制定注册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办法的制定,会同系部确定面试、笔试考试的题型、内容,考试各环节的准备及实施,并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等工作。各系(专业)成立综合评价招生测评小组,接受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专业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因招生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高职综合评价生主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三校生”则要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其中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数学、语文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参照普通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实施办法执行。
职业适应性测试的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分值各占50 %和 50 %。
1,职业测试面试部分,评分标准
整体表现(30分)
仪表端正,衣着得体,举止有度,按时到场,尊重评委,态度端正,入学愿望强烈,普通话流畅,语言文明,思路清晰,时间把握准确,能脱稿等。
自我介绍(30分)
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
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专业认识(30分 )
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选择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基本素质等。
未来职业规划 (30分)
学习专业所具备的基本素质1-2项(比如学前教育专业可选择才艺表演等),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在校期间应如何规划等。
2,职业测试笔试部分,主要是综合素质测评,采取闭卷的形式,含适应专业考试、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等项成绩,
五、考试计分办法
(一)综合评价计分办法
综合评价分数=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 30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0 %,其中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均由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综合评价分数满分为3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9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为9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具体分值分述如下:
(1)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值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值是A计90分,是B计80分,是C计70分,是D(不及格)计50分。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由7门高中毕业考试课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各门课成绩单科计分标准:是A计90分;是B计80分,是C计70分,是D(不及格)计50分,7门课成绩相加所得总分÷7=平均成绩,分值=平均成绩×0.5
(3)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值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值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占50%和50%。 面试部分试题由通识考核和专业适应性考核两部分构成,其中通识考核分值占40%,专业适应性考核分值占60%;笔试部分主要考核兴趣、生活、能力、情商等内容。
(二)“三校生”考试计分办法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分值各占60 %和 40 %。
采取综合评分。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180分)+职业技能测试(120分)。
原标题:2016年陕西工运学院注册生入学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