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东营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057.8万元,全日制在校生17731人。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43个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846人,639名专任教师中,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72人,双师素质教师550人。具有双师素质、专兼结合的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把学生成才立业放在首位。建设了31891平方米的“东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共建了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实训中心、石油工程技术实训中心等8个实训中心和4个博士工作室、9个工程技术中心,融教学实训、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科技研发及社会培训功能为一体,充分满足了学生实训需求。投资1223万元,建成3205平方米的汽车工程中心。目前校内拥有实训基地16个、实训室163个。建成全国职业核心能力认证培训测评站和“国培”“省培”基地, 承担“国培”“省培”项目15个。石油化工实训基地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物联网应用技术研究全省领先,学校成为“山东省物联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与利华益集团、中国万达集团等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0个,在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建设“厂中校”6个,满足了学生校外实训与顶岗实习需要,半年顶岗实习专业比例达到100%。
学校历年来获得各种荣誉称号188项,获得国家、省、市奖励1529项,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成为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创建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是“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优秀单位”“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致力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先后被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全省高校文明校园。定期组织大型学术报告会、人文和科技专题等讲座,举办大学生辩论赛、社团嘉年华、校园吉尼斯、体育体能大赛等活动,成立有文学社、书画协会、乐队、模特礼仪队、舞蹈队、各种球类协会、大学生创业联盟、学生志愿服务队等120余个学生社团组织。
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位属经济快速发展的环渤海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这两大国家发展战略交汇叠加的区域,是中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和全国大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石油装备制造主营业务占全国行业的1/3,人均GDP居山东省第一位。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产业支撑,为学校发展和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环境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二、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均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春季高考考生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艺术类考生可报考普通文理专业。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对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称号审批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前)。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合计
学费 (元/年)
备注
文史
理工
类别
计划数
化工装备技术
5
10
15
5000
油气储运技术(体育生)
20
限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田径、篮球、健美操专项考生报考。
石油化工技术
化工
60
90
应用化工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数控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石油工程技术
电梯工程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一体化
50
7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
8500
校企合作
汽车营销与服务
40
工程造价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
土建
80
金融管理
4800
会计
财经
95
30
8800
工商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报关与国际货运
商务英语
国际贸易实务
物业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
35
物流管理
商贸
25
市场营销
45
计算机网络技术
信息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药品生产技术
园林技术
农林果蔬
畜牧兽医
食品营养与检测
化工生物技术
学前教育
70
合 计
445
425
500
1370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
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五、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各类别、优秀运动员文科、优秀运动员理科等划定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夏季考生、优秀运动员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3个专业,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4.春季考生化工、商贸、信息技术类的考生,可选择所学专业类别对应的2-3个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其他类别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无效。
5.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10日(8:00-20:00)。
2.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报名。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7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
3.信息公示: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2日—14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4.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时间:考生于4月13日-4月14日登录学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4月15日下午3:00至5:00考生可持准考证来校熟悉考场位置。
七、考试所需书面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按照要求完成书面材料,在开考前由监考老师收取、审核。书面材料包括:
1.网上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一份,并由考生及其家长签字。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3.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13日前上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以及我校要求的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4.报考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须于4月14日前持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到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测试。
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八、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1.夏季高考考生:所有考生使用同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适应性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春季高考考生:同一类别使用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4月16日9:30-12:00
2.考试地点: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九、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