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报名条件、填报志愿、分数线、考试成绩、报考对象、报考条件)

2019-01-19 10:54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573
  •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自主招生的日常事务。
  • 第十三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 1.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 第十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 1.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 2.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注:具体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见第3点详细列表)。
  • 3. 对应专业和技能证书要求:报考考生必须符合所对应的专业和具备相应的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 第十七条 如自主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 第十八条 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90人,具体如下表:
  • 第十九条 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20人。具体如下表:
  • 第二十条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合作企业在职员工招生,招生计划为160人。具体如下表:
  • 第二十一条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我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我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 第二十二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二十三条 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2017年3月4日上午进行,考场设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中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方式。
  • 第二十四条2017年3月4日下午,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和职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职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操的方式,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
  • 第二十五条 所有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均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中职毕业生考生均参加职业技能考核。
  • 第二十六条 缺考一科或以上的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 第二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 第二十八条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专业入学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以上两项分数相等者,优先录取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高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 第二十九条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 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在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我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应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 第三十二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 第三十三条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 第三十四条 我校2017年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中药学专业、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招收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第三十五条 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 1. 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 2. 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 3. 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 4. 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 5. 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 6. 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 7.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 第三十六条 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 第三十七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 第三十八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 第三十九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第四十条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 第四十一条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 第四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 第四十三条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药品生物技术、餐饮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 第四十四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
  • 第四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 第四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四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 第六章 考核办法
  • 第七章 录取规则
  • 第八章 现代学徒制
  • 第九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 第十章 体检要求
  • 第十一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 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573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 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自主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注:具体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见第3点详细列表)。

3. 对应专业和技能证书要求:报考考生必须符合所对应的专业和具备相应的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及现代学徒制中职生)

要求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对应表

注:技能证书上必须注明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字样,同时发证机关必须为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必须注明有B级及以上等级。

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协会的单证员、跟单员)和上岗位证(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上岗证)不视为中级技能证。

招生专业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技能证书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

中药学

中药(101800)、中药制药(101900)、制药技术(102000)、药剂(101100)、中草药种植(011000)、生物技术制药(102100)、制药设备维修(102400)、药品食品检验(102200)、营养与保健(101400)、护理(100100)、助产(100200)、卫生保健(0803)、医学生物技术(101000)、医学检验(100700)、康复技术(101500)、中医(101300)、中医护理(101200)、中医康复保健(101700)、美容美体(101100)

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工、中药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生物制药检验员、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中药营业员、化学检验工、中药检验工、护士执业资格证、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康复技士、西药药剂员、医药商品储运员、推拿按摩师、保健刮痧师、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中级)、药物检验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健康管理

中药(101800)、中药制药(101900)、制药技术(102000)、药剂(101100)、中草药种植(011000)、生物技术制药(102100)、制药设备维修(102400)、药品食品检验(102200)、营养与保健(101400)、护理(100100)、助产(100200)、卫生保健(0803)、医学生物技术(101000)、医学检验(100700)、康复技术(101500)、中医(101300)、中医护理(101200)、中医康复保健(101700)、美容美体(101100)

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工、中药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生物制药检验员、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中药营业员、化学检验工、中药检验工、护士执业资格证、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康复技士、西药药剂员、医药商品储运员、推拿按摩师、保健刮痧师、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中级)、药物检验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药品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制药(102100)、制药技术(102000)、生物化工(060800)、医学生物技术(101000)、医学检验(100700)、药剂(101100)、中药(101800)、中药制药(101900)、制药设备维修(102400)、食品生物工艺(071100)、药品食品检验(102200)、营养与保健(101400)、护理(100100)、助产(100200)、食用菌生产与加工(510120)、计算机应用(090100)、

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中级)、生物制药检验员、药物检验工、化学检验工、药物制剂工、中药制剂工、中药检验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中药营业员、护士执业资格证、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康复技士、西药药剂员、医药商品储运员、推拿按摩师、保健刮痧师。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药品经营与管理

生物技术制药(102100)、护理(100100)、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102500)、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102600)、农村医学(100300)、药品食品检验(102200)、药剂(101100)、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102300)、制药设备维修(102400)、医学检验技术(100700)、医学影象技术(100800)、医学生物技术(101000)、制药技术(102000)、中药制药(101900)、中药(101800)、中医(101300)、中医护理(101200)、中医康复保健(101700)、助产(100200)、营养与保健(100400)、康复技术(100500)、电子商务(121100)、市场营销(121000)、畜牧兽医(012000)、中药(1301)、药物制剂(1302)、化学制药(1303)、生物制药(1304)、药物分析与检验(1305)、药品营销(1306)。

执业药师、药师、药学士、西药药剂员、医药商品营业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医药商品储运员、西药营销员、中药营销员、中药材购销员、执业中药师、中药师、中药学士、中药检验工、中药调剂员、中药制剂工、中药养殖员、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化学合成制药工、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药物检验工、医疗器械检验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医疗器械装配工、医学设备管理师、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员、育婴员、心理咨询员、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康复技士、听力技术师、临床医学检验士、理化检验技士、放射医学技士、微生物检验技士、病理学技士、实验动物饲养工、生殖健康咨询员、中医执业医师(助理)、营养士、公共营养师、配膳员、美容师(中级)、针灸医师、推拿按摩师、保健刮痧师(中级)、收银员、营业员、电子商务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兽医化验员。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化学、生物技术基础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中医养生保健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181000)、老年人服务与管理(181400)、航空服务(082300)、护理(100100)、中医护理(101200)、助产(100200、美容美体(110100)、美发与形象设计(110200)、食品科学与工艺(071100)、药品食品检验(102200)、市场营销(121000)、药物制剂(101100)、康复技术(100500)、营养与保健(100400)康复技术(100500)、中医康复保健(101700)、中医学(101300)、中药(101800)、中药制药(101900)、制药技术(102000)、药剂(101100)、中草药种植(011000)、营养与保健(101400)、卫生保健(0803)、医学生物技术(101000)、医学检验(100700)、中医(101300)。

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工、中药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生物制药检验员、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中药营业员、化学检验工、中药检验工、技师、国家高级美容师、国家中级美容师、国家初级美容师、营养师、保健按摩师、刮痧师、护士、营养士、公共营养师、育婴师、护理、食品检验工、生物技术基础、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注:2010年以前毕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和2013年以前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规定的专业名称基本一致,具体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确定。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如自主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90人,具体如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招生对象

1

药品生物技术

(生物制药)

40

3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

餐饮管理

60

3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3

药品生产技术

(化学制药技术)

30

3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4

移动应用开发

60

3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汇总

190

 

第十九条 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20人。具体如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招生对象

1

中药学

6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2

健康管理

4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3

药品生物技术

(生物制药)

2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汇总

120

 

第二十条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合作企业在职员工招生,招生计划为160人。具体如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招生来源

1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50

3

为合作企业(广东泰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同时,必须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

药品经营与管理

30

3

为合作企业(大参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同时,必须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两类生源招生计划各占50%。

3

中药学

30

3

为合作企业(广州林芝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同时,必须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两类生源招生计划各占50%。

4

中医养生保健

50

2

为合作企业(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玉玄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同时,必须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两类生源招生计划各占50%。

 

汇总

160

 

第二十一条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我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我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入学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面向中职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入学测试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第二十三条 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 2017年 3月 4日 上午进行,考场设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中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方式。

第二十四条 2017年 3月 4日 下午,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和职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职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操的方式,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五条 所有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均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中职毕业生考生均参加职业技能考核。

第二十六条 缺考一科或以上的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专业入学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以上两项分数相等者,优先录取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高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九条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在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我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应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三十二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八章 现代学徒制

第三十三条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第三十四条 我校2017年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中药学专业、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招收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第三十五条 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 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 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 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第三十六条 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5. 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6. 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7.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合作企业

招生计划数

学制

招生对象

1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广东泰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

3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

药品经营与管理

大参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0

3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两类生源招生计划数各占50%

3

中药学

广州林芝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30

3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两类生源招生计划数各占50%

4

中医养生保健

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50

2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两类生源招生计划数各占50%

佛山玉玄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第九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七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八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省厅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校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四十条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2月上旬

招生宣传

1 月11日

编制考试大纲、自主考试试题

1 月15日

上传考试院章程、工作方案

2 月15日 - 2 月20 日

符合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 月15日 - 2 月22 日

接受考生自主招生报名

2 月15日 - 2 月23 日

网上初审报名学生的考试资格

2 月27日

公示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2 月26日 - 2 月27 日

考生网上缴费

2 月28日

汇总缴费学生名单

2 月28日

公示参加笔试考生名单

2 月24日 - 2 月28 日

准备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考场,组织和安排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的具体工作

2 月24日 - 2 月28 日

编制考生准考证

2 月28日 - 3 月2 日

安排监考教师

3 月2日 - 3 月3 日

学生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 月4日 上午

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

3 月4日 下午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考核

3 月5日 - 3 月8 日

改卷评分,统计分数

3 月9日 - 3 月15 日

公示成绩,并接受复核申请

3 月17日

公示考试成绩复核结果

3 月24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

3 月29日

公示录取名单

 

第十章 体检要求

第四十一条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第四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四十三条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药品生物技术、餐饮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药品生物技术、专业不招色弱、色

盲。餐饮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四十四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

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500元/人,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考试总分位居前茅的新生,具体为:各专业第一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以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

联系人:于丽平、何兴锋

监督电话:020-28854851、28854893

传真号码:020-28854851

电子邮箱:jcs@***.cn

第四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54365、28854882

传真:020-37216565

电子邮箱: 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自主招生网址:http://gdyzyzs.***/

 

 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五十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7-1-12

 

 

原标题:2017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22年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关于普通(春季)高考报名准备工作以及2019级外省户籍学生参加自主招生、三二分段、3+专业技能证书等全日制学历升学考试条件的通知

一、考生身份证:我市高考考生须凭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港澳台考生和外国籍考生除外)。如:身份证遗失、消磁、或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新证的考生请尽快办理身份证,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关手续请登录“粤政易”微信小程序查询和办理。二、专业技能证书:根据相关高校招生方案,考生(包括三二分段考生)须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如:化学技能证、计算

2019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关于调整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公告

关于调整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公告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9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条件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2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普通高中考生(现代学徒制)报考基本条件报考我校现代学徒制的高中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

2019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一)普通高中考生(含现代学徒制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1.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二

2017年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022年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及“3+技能证书”考生高考体检通知

一、体检时间根据天河区教育局和天河中医院的体检通知,我校考生分两批进行高考体检,体检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和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7:30正式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看附件5《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高考体检时间安排表》。二、领取条形码和体检地点: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前到达-----天河区中医医院一楼大厅领取条形码后直接到9

2015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1.具有广东省户籍,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高中期间必须参加三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高中三门学业水平成绩中至少有一门成绩达C级或以上等级成绩。(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1.具有广东省户籍,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

2018年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022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面向中职)考试大纲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考试(面向中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试大纲1、(面向中职)环境艺术设计2、(面向中职)化妆品技术3、(面向中职)水产养殖技术4、(面向中职)计算机网络技术5、(面向中职)软件技术6、(面向中职)连锁经营与管理7、(面向中职)视觉传达设计8、(面向中职)影视动画9、(面向中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0、(面向中职)电子商务11、(

2022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调整自主招生(含中职免试)报考要求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自主招生报考要求做如下调整:1、面向普高自主招生的报考条件调整为:学考成绩280分(含)以上;2、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报考的获奖资格调整为: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请广大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规划报考方案。(注:我校自主招生相关政策以省考试院审定后,终公布为准

2022年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热点问答

1:哪些考生可以填报春季高考志愿?答:所有已经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2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或“3+证书考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可以填报春季高考志愿。报考“3+证书考试”的考生还须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技能证书等要求。2: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如何安排?答:2022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网址为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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