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2017]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24
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条 学院简介: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00年10月在青岛市职工大学的基础上成立;2002年4月与青岛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原青岛市职工大学成立于1977年,原青岛教育学院成立于1951年。学院立足半岛、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秉持“修能、致用”院训,实施“品牌办学”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为目标,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努力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申诉电话:0532-86105202。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夏季高考(普高考生) |
春季高考(中职考生) |
合计 |
学费(元/生·年) |
报考费(元/生) |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
1 |
制冷与空调技术(现代学徒制) |
理科(含艺术理) |
45 |
45 |
5000 |
120 |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美合作) |
理科(含艺术理) |
30 |
30 |
12000 |
120 |
||
3 |
药品生产技术 |
理科(含艺术理) |
25 |
25 |
5000 |
120 |
||
4 |
酒店管理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30 |
30 |
4800 |
120 |
||
5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45 |
旅游服务类 |
5 |
50 |
4800 |
120 |
6 |
旅游管理(中新合作)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10 |
10 |
12000 |
120 |
||
7 |
会计(中爱合作)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10 |
10 |
12000 |
120 |
||
8 |
传播与策划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50 |
信息技术类 |
10 |
60 |
4800 |
120 |
9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类 |
80 |
80 |
4800 |
120 |
||
10 |
空中乘务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70 |
旅游服务类 |
10 |
80 |
8000 |
120 |
1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类 |
20 |
20 |
5000 |
120 |
||
12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现代学徒制) |
服装类 |
45 |
45 |
5000 |
120 |
||
总计 |
315 |
170 |
485 |
专业计划可以相互调整。未完成计划将调至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的所有考生和参加春季高考报名的信息技术、旅游服务、学前教育、服装大类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相关专业。
第十三条 免试
1.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单独招生对应专业学习。
2.报名: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于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免试考生网上报名时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免试入学申请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10日前登录我院招生咨询网(www.zsc.qtc,***),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将报名信息表传真或送至我院,其他考生须将报名信息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一并送至我院。
3.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要求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 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考试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个人信息,考生不能再进行修改。
2.打印准考证时间:
3.考试时间: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须按照各专业要求的招生科类选报专业,跨类别报考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专业。
第十七条 报名考试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40元/科·生,面试费50元/生,音乐教育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测试费120元/生。
第十八条 考试方案:详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各专业测试方案》
第五章录取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确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专业以分类别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考生各项加分因素必须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提交加分信息后,我院将报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
4.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将通过特快(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四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费:
类别 |
收费标准(元/每生·年) |
文史类专业 |
4800 |
理工类专业 |
5000 |
艺术类专业 |
7000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
5000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12000 |
空中乘务 |
8000 |
2.住宿费:根据学院公寓住宿条件不同,按500、600、800元/每生·年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开通0532-86105596资助服务热线,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置“绿色通道”,在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工作,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建立了校内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在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资助、山东省毕业生求职补贴等各级、各类资助补贴的同时,在校内建立“爱心超市”等,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网址:www.zsc.***.cn。
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
专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招生就业处 |
0532-86105300、86105200(兼传真) |
|
海尔学院 |
制冷与空调技术(现代学徒制) |
0532-86106036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美合作) |
0532-86105637 |
生物与化工学院 |
药品生产技术 |
0532-86105587 |
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中新合作办学)、会计(中爱合作办学) |
0532-86105301 |
商学院 |
传播与策划 |
0532-86105279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0532-86101323 |
艺术学院 |
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 |
0532-86105253 |
附件: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测试方案(总分300分)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文化素质测试 |
面试 |
专业技能测试 |
||||||
测试形式及内容 |
测试时间 |
分值 |
测试形式及内容 |
测试时间 |
分值 |
测试形式及内容 |
测试时间 |
分值 |
|||
1 |
制冷与空调技术(现代学徒制) |
理科(含艺术理)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笔试。 |
90分钟 |
170分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美合作办学) |
理科(含艺术理)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笔试 |
90分钟 |
170分 |
3 |
药品生产技术 |
理科(含艺术理)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笔试。 |
90分钟 |
170分 |
4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组织。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专业面试 。 测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处事能力”、“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
15分钟/生 |
170分 |
5 |
酒店管理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
6 |
旅游管理(中新合作办学)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
7 |
会计(中爱合作办学)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
8 |
传播与策划 |
文理(含艺术文理)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撰写一篇新闻稿、撰写一份特定产品的营销方案。 |
30分钟 |
170分 |
9 |
学前教育 |
春季高考学前教育类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组织。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专业面试。 测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 除钢琴外,器乐、服装自备)。 |
10分钟/生 |
170分 |
1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春季高考服装类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组织。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实操。 测试内容:“服装效果图”;服装打板(附注:只提供效果图和打板用纸,其它用具自备,服装效果图彩铅、水粉、水彩不限)。 |
120分钟 |
170分 |
11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现代学徒制) |
||||||||||
12 |
空中乘务 |
文理(含艺术文理)、春季高考旅游服务类 |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知识运用能力,阅读分析能力。 |
60分钟 |
100分 |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组织。 |
10分钟/生 |
30分 |
测试形式:专业面试 测试内容:“英语口语”、“普通话”、“整体形象”等内容。 |
10分钟/生 |
1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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