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通知

2017-11-08 10:05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1. 家庭成员名下无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和本人名下无其他贷款;
  • 2. 本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注册在读学生。
  •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
  • 1. 注册并登录:
  • 2. 填写在线申请:
  • 3. 贷款确认:
  •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 1. 户口簿复印件
  • 2. 身份证复印件
  • 3.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4. 学生证(学生卡)复印件;
  • 5. 外省市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
  • 6. 《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 7. 上海市建设银行借记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定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受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家庭成员名下无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和本人名下无其他贷款;

  2.  本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注册在读学生。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

  1.  注册并登录:

  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网(http://xszz.***/),在“在线申请”栏中点击“电信网站点”或“教科网站点”,进入“学生在线申请”界面。若已有此账号则点击“已有账号”;若无账号则点击“初次使用”,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保存并登录”;

  2.  填写在线申请:

  登陆账号后,点击“校园地贷款申请”——“在线申请”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  贷款确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提交申请后,在受理时间内尽快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确认。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  户口簿复印件:需要整个户口薄复印件,包括空白页;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新生提供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户主、父母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学生证(学生卡)复印件;

  5.  外省市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确认书》(请到人文楼307室领取或在学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6.  《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在学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7.  上海市建设银行借记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若无上海市建设银行借记卡,学校将统一安排办理)。

  注:本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以所贷银行要求为准,与资助手册上的内容略有不同。

  受理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受理地点:人文楼307室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如有疑问,可直接到人文楼307咨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3日

原标题: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通知

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通知

  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定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受理,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名下无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和本人名下无其他贷款;  2.本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注册在读学生。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  1.注册并登录:  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网(ht

2020-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各学院: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本学年研究生院继续协助银行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现特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做如下说明:相关政策及情况说明:1.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经过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确认、贷款签约等若干流程,实行一次申请,分次发放的原则。2.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

2018年华东理工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根据既定工作安排,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已开始办理,请需要办理贷款的同学到所属学院办理相关申请手续。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如下:1、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校园一卡通复印件、2018年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本人名下可正常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不限发卡地区)复印件等材料;2、如无中国银行借记卡,请携带经过实名制号码登

2020年华东理工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已开始办理,请需要申请的同学到本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如下:1、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校园卡复印件、2020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申请表、本人名下可正常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不限发卡地区)复印件等材料;2、如无中国银行借记卡,请携带经过实名制号码登记(各通讯服务商网点

2016-2017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2016-2017学年首次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已通过2016-2017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017-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各学院: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学年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经与银行协商,现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合同签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核对续贷学生名单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续贷学生名单,如有遗漏、学生信息错误等问题请标注,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核对好的名单盖章后送交至学生处。签订续贷

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递交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有关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以下两个说明:1.研究生新生:请于9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受理证明”拍照(务必清晰)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cn。邮件主题“2020级研究生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姓名”,受理证明左上角用铅笔清楚写上研究生所在学院、学号、姓名以及本人联系电话。注: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研

2015-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2015-2016学年首次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已通过2015-2016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017-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关于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2018学年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因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要求复杂,为保证新学期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使助学贷款学生资金尽快发放,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准备工作:请收集本学院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做汇总,申请材料及汇总表(在校园网学生处网页下载)于9月27日(

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2017级新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上海市财政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需交纳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如有家庭经济情况困难、无力完成入学学费缴纳的同学,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目前贷款形式分为两种: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在未开学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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