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海棠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2017-06-07 17:48  西安海棠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
  •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 第二章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 一、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 二、院校代码:13737
  • 三、办学层次:高职
  • 四、办学类型
  • 五、办学地点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 第二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一条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
  • 第五章录取原则
  • 第一条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
  • 第二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
  • 第三条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 第四条认可各省
  • 第五条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
  • 第六条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
  • 第六章收费标准
  • 第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
  • 第六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第一条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
  • 第二条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
  • 第七章毕业及就业
  • 第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
  • 第二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
  • 第八章附则
  • 第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
  • 第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一、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3737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电话:029—82601993传真:029—82601993   http://www.***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二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一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第三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五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一条 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奖励。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困难助学金  2500元/人·年;
  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
  第二条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七章 毕业及就业
  第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第二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西安海棠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专业介绍(一)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我院创办时间最久,师资力量.实训设施最雄厚的专业。本专业2010年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省级重点专业”,2011年我院医学美容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重点实验实训基地”,2019年再次通过陕西省教育厅“双--流专业”专业。我院已于2005年、2012年、2013年、2016年、2017年承办了五届国际中医美容大会及学术论坛。在学术交流

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图)

学校简介学院全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7,在陕招生代码:8131。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

2021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第三条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

2017年西安海棠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院校

2019年西安海棠技师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院性质

2017年西安海棠学院河南省招生计划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年河南省招生计划报考代码:9867总计划50人文史合计(24人)科类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文科01建设工程管理三年制48000文科02护理三年制49000文科03医学美容技术三年制49000文科04康复治疗技术三年制48000文科05健康管理三年制28000文科06财务管理三年制28000文科07连锁经营管理三年制28000文

2021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西安市白鹿塬大学城,占地500余亩,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下设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院、创业学院5个二级学院。开设了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20余个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

2017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

2022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电力技术类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大纲(测试标准)(电力技术专业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