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警察学院高考招生信息(填报志愿时间、分数线、考试成绩、收费标准)

2018-06-20 19:18  福建警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福建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表
  • (一)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598人(本科提前批,需要政审面试等)
  • (二)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80人(本科提前批,需要政审面试等)
  • (三)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500人(本科二批,无需政审面试)
  • 二、报考程序
  • (一)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
  • 1.报名:需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提前批常规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请关注考试院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一般在6月底完成。
  • 2.政审:面试前做好政审,并在面试时将办理好的政审表带到面试报到地点。
  • 3.体检:对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 4.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于提前批填报志愿结束次日公布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ww.eeafj.cn/)“高考高招”下的“公示公告”栏及我院招生网“通知公告”栏。
  • 5.体测: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 (二)普通类专业
  • 三、录取原则
  •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二)公安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审查档案合格后由高分-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 (三)司法警察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审档合格后由高分-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 (四)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招生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 (五)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 四、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
  • (一)生源要求:
  • 1.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实行面向所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招生。报考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 2.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户籍不限。
  • (二)政治要求: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 (三)年龄要求:年龄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 (四)身体要求
  • 1.身高:男性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27.3之间,女性在17.1-25.7之间。(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 4.无色盲、色弱,嗅觉灵敏,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 5.面部外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驼背;无文身;无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各种残疾。
  • 6.血压正常。
  • 7.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 (五)体能条件:以下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 (六)考生应对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进行如实说明。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 五、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与体能测评
  • (一)参加对象
  • (二)地点和时间
  • 1.面试地点:福建警察学院主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4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处理。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45-18:00。
  • (三)面试所需材料
  • (四)程序和流程
  • 一般按报到→填表→身份审验→缴费→体检→面试→体能测评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面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每一环节不合格者,均不安排参加下一环节检查测评。体能测评的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四项测评,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测评前提出缓测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安排在面试期间进行缓测。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应当日向现场投诉组提出申诉,逾期申诉无效。每项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 六、收费标准
  • (一)学费: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行政管理等八个专业学费5200元/学年,监狱学、法学、信息安全等三个专业学费4800元/学年(闽价费〔2014〕183号)。
  •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
  • (三)代办费管理及相关费用的清退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要求办理。
  • 七、在校管理与毕业待遇
  • (一)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 (二)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 (三)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 (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颁发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 (五)公安专业就业政策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它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八、近年录取分数线
  • (一)2017年提前批录取分数线
  • (二)近三年本二批录取分数线
  • 九、专业简介
  • 十、咨询联系
  • 十一、本简章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体检、面试、体测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为准。
  • (五)结果查询

福建警察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

 

福建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院校。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另有复园里和桐口校区。

一、福建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表

(一)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598人(本科提前批,需要政审面试等)

  598.png


(二)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80人(本科提前批,需要政审面试等)

80.png

(三)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500人(本科二批,无需政审面试)

500.png

二、报考程序

(一)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

1.报名:需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提前批常规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请关注考试院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一般在6月底完成。

2.政审:面试前做好政审,并在面试时将办理好的政审表带到面试报到地点。

3.体检:对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4.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于提前批填报志愿结束次日公布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ww.***/)“高考高招”下的“公示公告”栏及我院招生网“通知公告”栏。

5.体测: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二)普通类专业

【报名】本二批志愿填报我院。普通类专业不需要政审、面试、体检与体能测评。

三、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公安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审查档案合格后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三)司法警察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审档合格后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四)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招生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五)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四、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

(一)生源要求:

1.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实行面向所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招生。报考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2.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户籍不限。

(二)政治要求: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三)年龄要求:年龄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四)身体要求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无色盲、色弱,嗅觉灵敏,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5.面部外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驼背;无文身;无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各种残疾。

6.血压正常。

7.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五)体能条件:以下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png

(六)考生应对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进行如实说明。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与体能测评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司法警察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以下合称面试)。

(一)参加对象

本科提前批报考我院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的线上考生:公安类专业按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3倍数;司法警察类专业按全省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3倍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在考试院官网。

(二)地点和时间

1.面试地点:福建警察学院主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4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处理。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45-18:00。

时间安排.png

(三)面试所需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已政审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③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④运动鞋、运动服;⑤填表用笔;⑥招生面试费100元。

(四)程序和流程

一般按报到→填表→身份审验→缴费→体检→面试→体能测评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面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每一环节不合格者,均不安排参加下一环节检查测评。体能测评的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四项测评,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测评前提出缓测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安排在面试期间进行缓测。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应当日向现场投诉组提出申诉,逾期申诉无效。每项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五)结果查询

面试合格考生及时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考生可通过姓名、准考证号查询。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行政管理等八个专业学费5200元/学年,监狱学、法学、信息安全等三个专业学费4800元/学年(闽价费〔2014〕183号)。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

(三)代办费管理及相关费用的清退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要求办理。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七、在校管理与毕业待遇

(一)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二)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颁发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公安专业就业政策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它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近年录取分数线

(一)2017年提前批录取分数线

2017提前批分数线.png

(二)近三年本二批录取分数线

本二批.png

九、专业简介

专业介绍1.png

专业介绍2.png

十、咨询联系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邮编350007)

咨询电话:0591-83532647、83532691

招办电话:83463987  邮箱:fjjyzsb@***

监督举报:83421360  邮箱:fjjcxyjw@***

微信公众号:fjjcxy1949   二维码.png

十一、本简章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体检、面试、体测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为准。

欢迎报考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警察学院

2018年6月19日

原标题:2018年福建警察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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