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招章程

2018-10-09 11:4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学校全称、性质、学院地址
  • 1. 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 2.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4. 学制:三年
  • 5. 学校地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 8 号)。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1. 指导思想
  • 2. 基本原则
  • 第三条组织领导
  • 1. 单独招生工作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 2. 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第四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 1. 面向福建省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听障特教毕业生、中职应(往)届听障特教毕业生。
  • 2.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没有自残自伤及攻击行为,生活能够自理,品质良好的听障毕业生。
  • 3. 体检:需在当地县(市)高招办指定医院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 4. 考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条报名及资格确认
  • 1. 申请报名: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体检表、残疾证原件到考生所在学校报名。
  • 2. 资格确认:
  • (1) 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中办理身份确认手续;
  • (2) 考生所在学校将考生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体检表原件、学历毕业证明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 号)集中进行资格确认。
  • 第六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 第七条考试科目、分数构成
  • 1. 文化课考试
  • (1) 考试科目:文化综合(语文、数学)。
  • (2) 考试形式:笔试。
  • (3) 分值:语文满分100 分、数学满分100 分。
  • 2. 技能课考试
  • (1) 考试内容:
  • (2) 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 (3) 分值:技能课考试满分为 200 分。第八条录取
  • 第九条日程安排
  • 1.2017年12月5日-12月25日,考生报名。
  • 2.2017年12月27日-29日,报名资格确认。
  • 3.2018年3月22日上午,文化综合考试。
  • 4.2018年3月22日下午,技能考试。
  • 5.2018年4月12日,公示预录取名单。
  • 6.2018 年 4 月 26 日,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第十条学历证书
  • 第十一条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 1. 听障生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面向听障特殊教育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让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2. 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3. 考生个人向学校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4.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院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 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 第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8 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听障特教单独招生工作。第十三条招生联系方式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 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 )精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 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  “从2010 年起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单独自主招收听障生特教招生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性质、学院地址

1. 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2.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学制:三年

5. 学校地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 8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满足福建省听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保障考生与学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完善学校办学特色和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2. 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组织领导

1. 单独招生工作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 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面向福建省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听障特教毕业生、中职应(往)届听障特教毕业生。

2.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没有自残自伤及攻击行为,生活能够自理,品质良好的听障毕业生。

3. 体检:需在当地县(市)高招办指定医院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 考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条报名及资格确认

1. 申请报名: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体检表、残疾证原件到考生所在学校报名。

2. 资格确认:

(1) 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中办理身份确认手续;

(2) 考生所在学校将考生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体检表原件、学历毕业证明寄至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 )集中进行资格确认。

第六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人数

 

备注

广告设计与制作

(听障特教)

 

3

 

专科

 

20

1. 考生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两门技能课考试。

2. 按有关文件精神,学费、住宿费等由

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州市财政局负责。

计算机应用技术

(听障特教)

 

3

 

专科

 

20

 

 

40

 

第七条考试科目、分数构成

1. 文化课考试

(1) 考试科目:文化综合(语文、数学

(2) 考试形式:笔试。

(3) 分值:语文满分100 分、数学满分100 分。

2. 技能课考试

(1) 考试内容: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静物素描写生。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基础。

(2) 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3) 分值:技能课考试满分为 200 第八条录取

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技能考试的两项分数计算总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则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本年度普通高职招生录取时使用。

第九条日程安排

1.2017 年 12 月 5 日-12 月 25 日,考生报名。

2.2017 年 12 月 27 日-29 日,报名资格确认。

3.2018 年 3 月 22 日上午,文化综合考试。

4.2018 年 3 月 22 日下午,技能考试。

5.2018 年 4 月 12 日,公示预录取名单。

6.2018  4  26 日,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第十条学历证书

单独招生录取的听障生,学制三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毕业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 听障生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面向听障特殊教育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让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考生个人向学校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院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 )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本章程仅用于 2018 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听障特教单独招生工作第十三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 号,邮编350108联系电话:0591-83760899,0591-83760899(传真)

投诉电话:0591-83761211

www.***.cn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11 月

原标题:2018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为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从20

2018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精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从2010年起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单独自主招收听障生特教招生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2021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入学考试大纲语文特教听障入学考试大纲考试性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聋人招生考试是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聋人理工类单独招生考试,是由合格的聋人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聋人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聋人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2015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精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从2010年起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单独自主招收听障生特教招生工作”精神,结合福州职业

201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精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从2010年起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单独自主招收听障生特教招生工作”精神,结合福州职业

2019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为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从20

2017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精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从2010年起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单独自主招收听障生特教招生工作”精神,结合福州职业

2020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特教单独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为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从20

2022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学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

2021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3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3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一、学院层次、性质学院名称:福州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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