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刑事诉讼法》考试大纲

2018-12-30 10:18  湖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 3)试卷内容结构
  • 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约占20分
  • 二、 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 4)题型结构
  • 1、 系统掌握刑事诉讼法、主体、管辖、辩护的基本概念、基本
  • 2、 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辩护的价
  • 3、 能运用刑事诉讼法、主体、管辖、辩护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
  •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 (二)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
  • 一种是以诉讼所体现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划分为:奴隶制的刑事诉讼,封建制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的刑事诉讼,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
  • 二、刑事诉讼的主体
  • (一)专门机关
  • (二)诉讼参与人
  • 三、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 四、管辖
  •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 (二)立案管辖
  • (三)审判管辖
  • 五、回避
  • (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 (二)回避适用的情形和人员
  • (三)回避适用的程序
  • 六、辩护与代理
  • (一)辩护
  • (二)代理
  • 七、证据
  • (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 (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 (五)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根据和目的
  • (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 (二)证据的分类
  • (三)证据的种类
  • (四)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
  • (五)证明
  • 1、 系统掌握强制措施、期间、送达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 2、 理解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期间、送达的种类。
  • 3、 能运用强制措施、期间、送达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司法实
  • 一、 强制措施
  •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
  • (二)拘传
  • (三)取保候审
  • (四)监视居住
  • (五)拘留
  • (六)逮捕
  • 二、 附带民事诉讼
  •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三)附带的提起和审判
  • 三、 期间
  • (一)期间概念和意义
  • (二)期间的计算
  • (三)法定期间、期间恢复
  • 四、 送达
  •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刑事诉讼法

 

一、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刑事诉讼的原则、主体、管辖、辩护  约占20分

强制措施、期间、送达              约占20分

立案、侦查、起诉                  约占20分

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约占20分

审判监督、死刑复核、执行程序      约占20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3分,   共18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10分,  共40

分析论述题:3小题,每小题14分, 共42

 

二、 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刑事诉讼的原则、主体、管辖、辩护

  考试目标:

1、 系统掌握刑事诉讼法、主体、管辖、辩护的基本概念、基本

理论。

2、 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辩护的价

值和意义。

3、 能运用刑事诉讼法、主体、管辖、辩护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

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考试内容: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适用刑法解决处理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

(二)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

  依据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划分,在理论界通行采用的主要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以诉讼所体现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划分为:奴隶制的刑事诉讼,封建制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的刑事诉讼,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

   另一种以刑事诉讼的结构形式为标准,划分为弹劾式刑事诉讼,纠问式刑事诉讼,职权主义刑事诉讼,对抗制刑事诉讼,折衷式刑事诉讼(后三种为近现代诉讼模式)

   (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是指国家制定的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控审分离、抗辩对抗和审判中立;诉讼效率。

(五)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根据和目的

   以宪法为根据。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秩序。

 

二、刑事诉讼的主体

(一)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二)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三、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依靠人民群众;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实施法律监督;依法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两审终审;公开审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依法不追究;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刑事司法协助。

 

四、管辖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管辖的概念;管辖的意义。

(二)立案管辖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三)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专门管辖

 

五、回避

(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回避的概念;回避的意义。

(二)回避适用的情形和人员

    回避适用的情形; 回避适用的人员。

(三)回避适用的程序

提出回避的方式;申请回避的期间;回避的决定与处理。

 

六、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

 辩护人的范围;辩护的种类;辩护人的职责与地位;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二)代理

    刑诉代理的概念;刑诉代理人的范围和人数;委托人的范围;刑事诉讼代理人的委托时间;刑诉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七、证据

    (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证据的概念;证据的意义。

    (二)证据的分类

    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三)证据的种类

    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

    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五)证明

    证明的概念和意义;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原则;证明要求。

 

 

 强制措施、期间、送达

考试目标:

1、 系统掌握强制措施、期间、送达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 理解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期间、送达的种类。

3、 能运用强制措施、期间、送达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司法实

践中的问题。

考试内容:

一、 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

强制措施的概念;强制措施的意义。

(二)拘传

拘传的概念;拘传适用的条件。

    (三)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的种类;取保候审的程序。

    (四)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概念;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程序。

    (五)拘留

拘留的概念;拘留的条件;拘留的程序。

    (六)逮捕

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逮捕的程序。

二、 附带民事诉讼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三)附带的提起和审判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三、 期间

(一)期间概念和意义

期间的概念;期间的意义。

(二)期间的计算

     计算单位;计算方法;特殊情况的有关期间的计算。

(三)法定期间、期间恢复

     法定期间的规定;期间恢复的概念。

四、 送达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送达的概念;送达的意义。

(二)送达程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立案、侦查、起诉

考试目标:

1、 系统掌握立案、侦查、起诉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 理解立案的条件、侦查的程序、起诉的种类。

3、 能运用立案、侦查、起诉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司法实

践中的问题。

考试内容:

一、 立案

(一)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立案的概念;立案的特点;立案的意义。

    (二)立案材料的来源及形式

   立案材料的来源;立案材料的形式。

    (三)立案的条件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立案的程序

立案材料的接受;立案材料的审查;立案材料的处理;立案监督。

二、侦查

(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

    侦查的概念;侦查的意义。

(二)侦查手段

    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

    (三)侦查终结

    概念和意义;侦查终结的条件;侦查终结的处理;侦查中的羁押期限。

    (四)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概念和意义;补充侦查的种类和形式。

    (五)侦查监督

    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侦查监督的范围;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

三、起诉

(一)公诉的概念和意义

公诉的概念和意义;公诉的原则。

    (二)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的概念;、审查起诉的内容;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审查起诉的期限;审查后的处理。

    (三)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条件;起诉书的制作和移送。

    (四)不起诉

    不起诉的概念;不起诉的条件;不起诉的程序。

 

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考试目标:

1、 系统掌握第一审、第二审程序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 理解第一审、第二审程序的启动、运行的基本要素和要求。

3、 能运用第一审、第二审程序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司法实

践中的问题。

考试内容:

一、第一审程序

(一)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的概念;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二)对公诉案件的起诉审查

    审查的概念;审查的内容;审查后的处理。

   (三)开庭前的准备

    确定合议庭或独任庭的组员;送达起诉书副本;告之委托或指定辩护人;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传票和通知;确定开庭审理的形式(公开或不公开);庭前会议。

   (四)法庭审判

    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后陈述;评议和宣判;违反法庭秩序行为的处理;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审理案件的期限; 判决、裁定和决定;

(五)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自诉案件的提起;自诉案件的受理;自诉案件开庭前的审查;自诉案件的开庭审判;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

(六)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简易审判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二)第二审程序的上诉和抗诉

    上诉、抗诉的概念;有权提出上诉和抗诉的主体;提起上诉、抗诉的理由;提出上诉、抗诉的方式和途径;提出上诉、抗诉的期限。

(三)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二审收案时的程序审查;二审程序的全面审理;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的概念和意义;上诉不加刑的适用。

    (五)第二审程序的裁判

    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处理;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中的财物处理。

 

 

审判监督、死刑复核、执行程序、特别程序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的启动、运行

的基本要素和要求。

3、 能运用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的理论来分

析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考试内容:

一、 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申诉及其审查处理;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重新审判的程序;重新审判的期限;重新审判后的结果。

二、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二)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复核。

三、执行程序

(一)执行概述

执行的概念;执行的依据和机关;执行的意义。

(二)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无罪判决或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三)变更执行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的变更;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变更;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新罪和漏罪的追诉;、对错判和申诉的处理。

 

四、特别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原则和重要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适用的范围;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违法所得案件的没收程序适用条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

(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的复查与监督。

 

三、主要参考书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6月第4版

 

 


原标题: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刑事诉讼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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