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2018-05-04 08:58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5所重点高职院校之一,是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院校,具有百年的办学历史和20多年的高职教育经验。学校现面向全国12个省(区)招生,招生专业数65个,涵盖理工、农业、医学、经济、管理、法律、教育、艺术等门类。学校面积2277亩,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2.1亿元;分设13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477人,其中正高111人、副高328人,全日制在校生数2.4万余人。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招收5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留学生。学校毕业生广受社会认可,截-2017年8月31日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统计,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率97.8%,名企强企进校招聘呈常态。
  •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 第四条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工作流程:
  • (一)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二)申请材料寄送。我校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17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18日前;第二批:2018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23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一式两份《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 2.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规格、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 3.身份证及高考报名证复印件;
  • 4.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 5.高考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 (三)考核及录取工作。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拟申报专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完毕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招生网通过公告告知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的招生网。
  •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 第六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我校将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免试升学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 第七条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 第八条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免试升学学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免试升学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免试升学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取消学籍。
  • 第十条咨询电话:0579-82265035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免试升学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
  • 第四章招生监督
  • 第五章其他
  • 第六章联系方式
  • 第七章附则
  • 第十一条监督电话
  • 第十二条招生网网址
  • 第十三条通讯地址
  • 第十四条邮政编码:321007
  •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8

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5所重点高职院校之一,是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院校,具有百年的办学历史和20多年的高职教育经验。学校现面向全国12个省(区)招生,招生专业数65个,涵盖理工、农业、医学、经济、管理、法律、教育、艺术等门类。学校面积2277亩,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2.1亿元;分设13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477人,其中正高111人、副高328人,全日制在校生数2.4万余人。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招收5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留学生。学校毕业生广受社会认可,截至2017831日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统计,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率97.8%,名企强企进校招聘呈常态。

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免试升学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

第四条 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寄送。我校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17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于2018518日前;第二批:2018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2018723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一式两份《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规格、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身份证及高考报名证复印件;

4.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高考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三)考核及录取工作。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拟申报专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完毕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招生网通过公告告知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的招生网。

第四章 招生监督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我校将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免试升学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第五章 其他

第七条 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第八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免试升学学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免试升学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免试升学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联系方式

第十条 咨询电话:057982265035

第十一条 监督电话:057982266591

第十二条 招生网网址:http:// zsw.***

第十三条 通讯地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四条 邮政编码:321007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18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

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性别

  

政治面貌

  

邮政编码

  

家庭详细地址

  

考生号

  

所在中学

  

中学入学年月

  

毕业年月

  

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

  

手机号码

  

赛事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

  

拟申报专业

  

  

  

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

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

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年     月    日

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     月    日

高校考核结论(注明录取专业)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备注




原标题:2018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2022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免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4年,是教育部批设的首批28所高职院校之一,具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立足职业教育、不断传承创新,先后被列为

2021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免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81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

2018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5所重点高职院

2014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规定,特制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报名条件(一)具有浙江省2013年单考单招考试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中职毕业生。(三)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

2019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5所重点高职院

2020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浙江省首批

2021年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1999年开始独立办学。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

2021年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升学面向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1999年开始独立办学。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

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制订依据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年5月2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报送

2017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院校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