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内蒙古考生,须按时参加内蒙古公安厅组织的公安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政治考察等加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填报志愿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 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 高中毕业;
7. 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 年9
月 1 日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未婚;
8. 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 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项目和标准
我校招生体检、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见附件。
(三)其他条件
1. 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填报公安类意向
(一)凡准备报考我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报考条件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按规定提供)的考生,须于6 月25 日登录指定网址填报意向。
(二)我校执行一本录取分数线。
三、我校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工作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6 月23 日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
(二)政治考察阶段(6 月25 日至7 月1 日)
我校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
凡报考我校考生须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考生在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政治考察材料,面试前交面试工作组。
(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阶段(6 月27 日至7 月3日)
我校的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全面负责。
1. 阅档。6 月25 日至6 月26 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按照我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按照不低于招收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即入围考生名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入围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提供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 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6 月26 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相应信息发布平台陆续发布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入围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并有专人全天值守。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 报考我校的考生于6 月27 日至7 月3 日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警体馆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政治考察材料和4 张1 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人员按照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认真组织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由考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者要说明不合格原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不进行复测。
(四)汇总报送阶段(7 月4 日至5 日)
内蒙古公安厅负责于7 月4 日前对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的材料进行汇总,7 月5 日将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一次性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五)填报具体院校志愿阶段(7 月6 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的模式填报志愿。
(六)组织录取阶段(7 月7 日至9 日)
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政治考察、面试、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院校志愿,我校按招生计划数进行网上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配合做好相关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等由我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我校在新生入学1 个月内,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公安专业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接受社会监督
(一)为增强我校招生工作透明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数量、工作程序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提供的相关招生材料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布或公示。
(二)为确保我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设立举报信箱(公安厅: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邮编:
010051)和举报电话(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0471-
6550221),以便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关纪委、警务督察等部门要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类别意向入围分数线,公示入围考生名
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投档及录取高分低分及考生名单。
(五)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
一、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人社部发〔2010〕82 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160 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 2)在 17.3
至27.3 之间,女性在17.1 至25.7 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 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 米跑。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2 秒,女性≤10.4 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 次,合格标准:男性≥
2.05 米,女性≥1.5 米;
(三)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4 分35 秒,女性≤4 分36 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 次/分钟,女性≥25 次/分钟。
以上4 个项目中有3 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相关附件及详情请参照内蒙古教育考试院
( 3_36541.html) 发布的《2018 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
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8 年6 月24 日
原标题:2018年内蒙古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加试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