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

2018-01-15 12:04  咸阳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
  • (二)坚持“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 二、组织保证
  • (一)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
  • (二)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
  • 1.领导小组办公室
  • 2.报名组
  • 3.命题阅卷组
  • 4.考务组
  • 5.宣传组
  • 6.后勤保障组
  • 7.技术保障组
  • 8.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监察处)
  • 9.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 三、招生对象
  • 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 四、招生计划
  • 五、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 1.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 (1)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
  • (2)已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18年3月9日8
  • 2.测试安排
  • (1)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
  • (2)考试地点
  • 3.考试形式及内容
  • 4.预录取名单上报
  • 5.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9日持学校
  • 六、体检要求
  • 七、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及组成
  • 1.综合评价成绩认定
  • 2.综合评价总成绩组成
  • 八、录取规则
  •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
  • 2.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
  •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
  •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 十、相关事宜
  • 1.根据陕西省关于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精
  • 2.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
  • 3.教学地点
  • 4.对于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
  • 十一、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2017〕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陕西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精神。

(二)坚持“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保证

(一) 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主管招生校领导

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

成 员: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处长任主任,办公室下设各业务组:报名组、命题组、考务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办公室及各业务分组主要负责单位及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负责招生考试的日程事务;统筹协调、督察督办各业务组工作;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向领导小组提议研究有关考试招生重大事项;负责各类成绩汇总、换算、折算等;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向省招办报备预录取名单,公示录取结果,处理反馈问题,组织新生入学注册,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等。

2.报名组(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财务处)

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申请入学考生信息下载、审核;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工作。

3.命题阅卷组(牵头部门:职业技术学院,成员:招生就业处)

全面负责综合评价考试试题命制、评卷标准制订、试卷印制工作;负责组织评卷、考试成绩的登分统计等工作;负责制定接待考生及家长对考试成绩等有关质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考试成绩;负责保存试卷、考场记录等有关测试资料。

4.考务组(牵头部门:教务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守则的制订;负责综合评价试卷的运输、保管、分发等环节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三校生”笔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等考务工作;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性测试面试的考试组织。

5.宣传组(牵头部门:宣传部,成员部门:招生就业处、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负责新闻媒体的沟通、接待,对外发布信息;负责校园宣传栏布置、悬挂横幅等,营造考试招生氛围;指导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保障整个考试招生期间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封堵网上不良信息。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财务处、后勤处)

负责协商考试招生有关费用问题,从经费上保障考试招生顺利开展;负责考试招生期间用电、用水、用餐、就医等后勤保障工作。

7.技术保障组(牵头部门:信息中心,成员部门:招生就业处、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全程的硬件条件保障和网络运行支持;负责登分过程的技术保障;协助做好学生到校报名确认工作。

8.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监察处)

全程监督、质询和检查综合评价考试工作,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9.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配合做好试题转运、保管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报到、考试、入学注册期间现场及校园秩序的维护、人员检查、车辆停放安排等;保障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以上业务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三、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且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且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四、招生计划

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向社会公布。

五、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1.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1)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2)已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18年3月9日8:00至3月20日18:00进行专业志愿填报、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专业志愿填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cn)进入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高考报名号),进行网上专业志愿表报(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明确是否愿意专业调剂)并确认。

准考证打印: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后,进行准考证打印。

2.测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

(2)考试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考生类别

考试时间

科目及分值

3月24日

“普高生”

8:30-12:00

13:30-17:30

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

“三校生”

8:30-10:30

文化基础测试(100分)

13: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3.考试形式及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兴趣爱好及专业技能等。

“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题),试题命题范围不超出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命题大纲。

4.预录取名单上报

3月30日前我校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5.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9日持学校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七、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及组成

1综合评价成绩认定

“普高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100分计,B以80分计,C以60分计。

“三校生”综合评价总价为300分。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三校生”文化基础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一套试题),满分100分,试题命题范围不超出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命题大纲。

2.综合评价总成绩组成

“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兴趣爱好及专业技能等,满分200分。

八、录取规则

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高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2.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处理。

十、相关事宜

1.根据陕西省关于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已被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2.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3.教学地点: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

4.对于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联系方式

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  邮编: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 邮编:712025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33587688

原标题:2018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2018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2017〕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职办学

2017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2016】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职办学

2019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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