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

2019-10-09 10:06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在本科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对《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四条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 第五条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 第六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 第七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 第八条 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 第九条 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六级(425分)考试者优先。体育、艺术类和蒙语授课班学生的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 第十条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 第二章 原 则
  • 第三章 基本条件
  • 第四章 具体办法
  • (1)《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 (2)《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 (3)《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每位专家1份;
  •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 (6)体现自身外语水平或成绩单的证明1份;
  • (7)须同时提交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 第十一条 申请程序
  • (1)符合条件者请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盛乐校区创业楼307)。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 (2)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同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布“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并做好来校复试准备工作。
  • (3)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请查阅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4)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 第十二条 奖励政策
  • 第十三条 奖学金
  •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
  • (2)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 (3)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 (4)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道德风尚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实践奖”和“文体竞赛奖”等四类,比例为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年。原则上不得与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重复享受。
  • (5)珍云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艺术类硕士研究生。每年评选8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 第十四条 助学金
  • 第十五条 申请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有权利取消其录取资格。
  • 第十六条 入学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 第十七条 有违纪处分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校发〔2008〕44号)同时废止。
  • 第五章 奖励政策及奖学金、助学金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在本科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对《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第五条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第六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第七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第八条 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第九条 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六级(425分)考试者优先。体育、艺术类和蒙语授课班学生的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第四章  具体办法

      第十条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每位专家1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体现自身外语水平或成绩单的证明1份;

      (7)须同时提交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者请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盛乐校区创业楼307)。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2)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同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布“复试通知”,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并做好来校复试准备工作。

      (3)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请查阅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章  奖励政策及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二条 奖励政策

      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一年享受自治区学业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年。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

      (2)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4)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道德风尚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实践奖”和“文体竞赛奖”等四类,比例为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年。原则上不得与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重复享受。

    (5)珍云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艺术类硕士研究生。每年评选8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第十四条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生/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申请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有权利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入学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有违纪处分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校发〔2008〕44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201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

2022年内蒙古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统称推免生)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推免生招考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名额拟接收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见附表一。拟接收直博生招生专业见附表二。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院均可在相关一级学科内接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公布的拟接收人数为我校拟招生数。录取时我校

201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在本科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对《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2年内蒙古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统称推免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统称推免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1.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2.坚持能力素质与知

2018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已成为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1.获得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

2019年内蒙古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5.品行优良,无任何

2017年内蒙古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5.品行优良,无任何

2018年内蒙古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5.品行优良,无任何

2022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使我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接收程序1.申请人在9月28日-10月1

2020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在本科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对《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年内蒙古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统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名额拟接收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见附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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