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医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医学院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结合有效生源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复试方案,并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相关通知,医学院招生计划调整如下: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已完成录取 |
剩余计划 |
“4+4”硕博生 |
直博生 |
学术学位 |
452 |
0 |
130 |
322 |
专业学位 |
62 |
21 |
0 |
41 |
“临-专”项目专业学位 |
38 |
0 |
0 |
38 |
三、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9 年 4 月 24 日--5 月 10 日。
第一阶段:4 月24 日-4 月29 日(第一志愿培养单位内复试)第二阶段:5 月5 日-5 月10 日(各培养单位间调剂复试)
(二)复试通知: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
人(含已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的学生)参加复试。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也可按医学院研招网上“招生院所”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咨
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或登录各培养单位相关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
(三)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携带以下材料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然后至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经报考信息确认,或持不合格证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1. 管理部门信息确认所需材料(复印件须递交)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准考证(法语免试生除外);
3)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
4) 复试通知凭证(如邮件、短信等);
5) 学籍或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考生: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往届考生: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 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职攻
读博士学位的证明信。
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提供9 月份入学前规培出站证明。(仅普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
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下属各培养单位的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证明(须注明培训科室及起始时间)。(仅“临-专”项目专业学位博士生考生)
办理确认手续地点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安排(详见医学院研招
网中“招生院所”信息或见复试通知)。
2. 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时递交复试小组)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含封面)
3)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原件)
4)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单
5) 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6)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 分)
专业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笔试方式,包含专业外语、专业理论知识等。考试科目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代码“38”开头的业务课为主,考试时间3 小时,满分100 分(成绩低
于 60 分不得录取);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
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计划汇报、科研能力评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综合评分+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列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硕博连读生按专业课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60 分),不予录取。关于复试结果,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后向报考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咨询。
报考医工交叉平台拟录取考生还须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工交叉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进一步审核。
六、调剂
(一)调剂原则:
1.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具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资格,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拟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
2.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拟申请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
注:拟申请调剂至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二)调剂时间
第一阶段(4 月 24 日-4 月 29 日):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内,因复试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符合调剂原则前提下,各单位管理部门可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二阶段(5 月5 日-5 月10 日):报考第一志愿单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4 月30 日根据医学院研招网通知要求和程序申请调剂。
七、实施招生承诺制
医学院在招生过程中要求导师和考生必须分别签订招生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八、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 寸证件照1 张,体检费70 元/人。体检中心当场领表并检查。除体检结果有异常还需复查外,考生一般不必等候体检结果。未经体检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体检日期
4 月25 日、4 月30 日、5 月4 日、5 月6 日,每天上午7:30-
10:30 登记。(考生只需选择其中一天)
2、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胸部放射线检查、化验(谷丙转氨酶)。
3、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要求:体检当日无需空腹,体检前夜须清淡饮食。
2) 凭准考证(法语免试考生凭身份证)进入体检中心,婉拒家属进入。
3) 验体检者照片、准考证、身份证,符合要求者方可发放体检表格,杜绝冒名顶替,现场工作人员指导并检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
4) 体检当日外科检查中,若发现甲状腺等有异常,需进一步 超检查的,体检者自付费。
5) 体检结束若肝功能异常,通知体检者进行肝 超及肝功能复查,体检者自付费。
6) 矫正视力在1.0 的,矫正度数≥—800 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7) 胸片结果及听力异常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8) 体检实行预约制,网址:
。务必在预约日期前往,对于未
预约者,现场将不提供体检服务。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体检中心电话:(021) 61281328
地址:嘉善路118 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 座三楼九、其他重要告知
各招生培养单位将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对进入复
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审查和复试,终根据复试结果,
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医学院将审核、汇总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未尽事宜,请浏览本网后续发布的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3068810
联系邮箱:yzb@***.cn
欢迎关注微信号:shsmuyzb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 年4 月22 日
原标题: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