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2019-06-18 18:06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
  •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 第六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950年建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高职(专科)专业68个,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名。
  • 第七条2019年我院68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
  • 第九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十条投档比例: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 第十四条录取办法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 第十五条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 第十六条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②住宿费(带空调、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 第十七条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优秀新生奖励: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高分考生来我院就读学习,设立特等奖奖励16500元;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优秀奖奖励1000元。奖励等次和名额划分以我院普招实际录取为准。⑤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⑥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第十八条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②QQ咨询:4000298112。③E-MAIL:SXPIZSB@163.COM。④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xpi.edu.cn/。
  • 第十九条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 第二十二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 第二十三条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五章收费、奖助学办法
  • 第六章咨询方式
  • 第七章其它须知
  •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950年建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高职(专科)专业68个,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9年我院68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投档比例: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②住宿费(带空调、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优秀新生奖励: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高分考生来我院就读学习,设立特等奖奖励16500元;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优秀奖奖励1000元。奖励等次和名额划分以我院普招实际录取为准。⑤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⑥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②QQ咨询:。③E-MAIL:SXPIZSB@***。④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w.***.cn/。

第七章其它须知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0日

原标题:2019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

2022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

2022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1智能制造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理、三校生2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理、三校生3数控技术文、理三校生4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文、理三校生5工机器人技术文、理三校生6人工智能学院工业互联网技术文、理三校生7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方向∶智能机电设备)文、理三校生8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三校生9供用电技术文、理三校生10无人机应用技术文、理三校生11物联网应用技术文、

2022年陕西理工大学与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办专升本招生计划

欢迎报考我院2022年联办“专升本”一、“专升本”联合办学介绍联合办学:陕西理工大学与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制:二年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证书:成绩合格颁发陕西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世界特色魅力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

2022年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师学院,隶属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管理。学院创建于1982年,是一所以培养技师、中、高级为目标的国家级重点公办职业院校。建校40年以来,为省内外各大企业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学院占地210亩,总建筑面积31280.4m"。学院教学、实习设备先进,拥有汽车维修、数控加工、电子商务专业等15个实训中心

2022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陕招生代码:8122一、学校荣誉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军工文化教育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立项建设单位陕西省文

2021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填报志愿

各位考生: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27日12:00。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填报志愿。我校2021年高职教育单独(三校生)招生计划95个。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教育单独(三校生)招生

2022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委纪律检查室和广大考生

2022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

2022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代码8129】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陕邮职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