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公示(招生计划、分数线)

2019-06-01 08:13  苏州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苏州大学20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 1、请考生务必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等。若有误请将正确的信息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0512-67507942。
  • 2、公示期间,被举报有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高校专项资格;另学校将在录取、新生入学报到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考生录取或入学资格;对于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若经举报核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 3、按《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学校原则上根据各省(市、区)报名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后续关注本科招生网通知。
  • 4、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若有疑问请联系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否则视为无效志愿,未在所在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能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
  • 5、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排序,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择优安排录取专业。
  • 6、对于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19年5月31日-6月6日。

联系方式:0512-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cn

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关调查结果向反映单位、反映人进行反馈。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请考生务必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等。若有误请将正确的信息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512-67507942。

2、公示期间,被举报有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高校专项资格;另学校将在录取、新生入学报到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考生录取或入学资格;对于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若经举报核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3、按《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学校原则上根据各省(市、区)报名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后续关注本科招生网通知。

4、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若有疑问请联系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否则视为无效志愿,未在所在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能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

5、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排序,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择优安排录取专业。

6、对于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通过名单(按报名号排序)

(包含报名号、姓名、性别、高考报名省份、学籍所在中学)

 

原标题:2019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2019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19年5月31日-6月6日。联系方式:0512-传真:0512-电子邮箱:zsb@.cn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办

2020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苏州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0年6月30日-7月6日。联系方式:0512-传真:0512-电子邮箱:zsb@.cn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办

2018年苏州大学关于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苏州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2018年5月31日-6月6日。联系方式:0512-传真:0512-电子邮箱:zsb@.cn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

2019年苏州大学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公示的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及《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如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名单公示具体公示名单点击此处查看,公示期为2019年6月21日-6月25日。电话:0512-、传真:0512-电子邮箱:zsb@.cn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办

2018年苏州大学自主招生资格初审公示的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资格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公示期为2018年4月28日-5月4日。联系方式:电话:

2021年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初审结果及测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初审结果已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gaokao..cn/zzbm/gspyddbm/)在志愿管理栏目内查询初审状态,现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测试相关事宜通

2021年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初审结果及测试相关事宜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初审结果已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gaokao..cn/zzbm/gspyddbm/)在志愿管理栏目内查询初审状态,现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测试相关事宜通

2018年苏州大学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公示的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及《苏州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如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名单公示具体公示名单点击此处查看,公示期为2018年6月27日-6月31日。电话:0512-、传真:0512-电子邮箱:zsb@.cn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办

2020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公示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及《苏州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如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名单公示具体公示名单点击此处查看,公示期为2020年7月30日-8月4日。电话:0512-、传真:0512-电子邮箱:zsb@.cn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办公

2021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人民省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为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特制订本招生简章。领导机构高校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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