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标准、招生计划)

2019-05-28 17:08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院信息
  • 第三条 学校简介:
  • 第四条学校地址:
  •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纪委、工会、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和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委员会决定。组织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 第七条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 第八条 学院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 招生条件
  • 第十一条 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由于本院条件所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普通类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办法,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执行。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 第十七条 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 第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院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院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
  •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 第二十三条 已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四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 第六章录取规则
  • 第七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第八章收费标准
  • 第九章 附则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信息

学院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45

在陕西省招生(普通类)代号8119

在陕西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代号: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在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当地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校简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6年,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总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亿元。

学校秉承“尚德、守则、强能、笃行”的校训和“办学不脱轨、育人不离道”的办学理念,紧紧依托行业,服务区域经济,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院将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为指引,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省内示范、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目标奋进。

第四条学校地址:

港务校区(本部):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96号 邮编:710026

自强校区: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133号 邮编:710014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西关正街5号 邮编:710600

咨询电话:029-81610011  029-81610033

传  真:029-82150204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纪委、工会、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和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委员会决定。组织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

十一 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由于本院条件所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普通类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办法,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执行。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十八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院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院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20500元/生·年。

住宿费(带暖气房间):普通房间650元/生·年;有卫生间房间800元/人·年;有卫生间、网络房间900元/人·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已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二十五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原标题:2019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测试标准(普通工程技术专业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测试标准(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

2021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高职扩招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1〕36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科类招生计划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420304文史/理工/三校生45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430204文史/理工/三校生65材料工程技术430601理工/三校生4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440404文史/理工/三校生50机械设计与制造460101理工/三校生125数控技术460103理工/三校生145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理工/三校生165材料成

2021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

2021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信息学校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45在陕西省招

2021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科类专业总计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单招高考普通南疆 总计5300520509101020581407030301019015510455540510528821533704020291文史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33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补录通知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补录通知各位考生,目前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尚有部分招生计划未录取完成,现同时开始补录意向填报,请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考生于3月29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考生意向登记表。1.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已在省招办网站申请我校的考生;2.2022年3月12日上午在其他院校参加了单招考试文化素质联考;3.第一批未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