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结果、填报志愿、收费标准)

2019-12-05 09:43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 第二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三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1
  •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 邮 编:265500
  •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 第七条 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创建于1985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 第八条 学院简介:
  • 第九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 第十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十一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 (1) 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 (2)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 (3)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 (4)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及纹身;
  • (5)矫正视力不低于1.0 ,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 (6)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在征集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 2. 按报考学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面试合格证放可报考,面试时间约6月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
  •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寄送方式: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
  • 1. 普通专业:市场营销、会计、审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学费4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生;
  • 2. 校企合作专业: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学费7800元/年/生;电子商务(校企合作)、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外包)、网络营销(数字与新媒体营销)学费8000元/年/生;电子商务(移动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计算机网络技术(UI设计)学费8800元/年/生。
  • 第二十二条退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学金分外设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 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其中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评审条件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院设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 第二十五条“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手续。另外,对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根据情况减免学费。
  •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颁发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 第五章 招生条件及录取原则
  • 第六章 收费、退费规定及奖助学金政策
  •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 第八章 其 他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1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 邮 编:265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创建于1985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以培养汽车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第二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占地1130亩,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教职工七百余人,在校生1.2万人。共设有七个系, 36个专业。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等名师6人,获得“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7人,烟台市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14人,入选“山东青年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培养计划”3人,汽车名企培训师20人。学院建有3.5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校内实训室124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85万元,校外实训基地260处。学院树立“就业好才是真正好”的理念,积极与戴姆勒奔驰、捷豹路虎、保时捷、上汽通用、一汽大众、比亚迪、中车集团、北汽集团、阿里巴巴、平安保险、吉利沃尔沃汽车、青岛海尔等企业有着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了冠名班、定向班、订单班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学生提供了大量优质就业岗位,就业率一直稳居全省前列。

学院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以“双优”的成绩通过了省委高校工委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了省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学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立为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获得国家财政支持资金建设“汽车生产与服务品牌专业群“项目。在各类汽车技能大赛上,学院先后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00多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1项;2015年车辆运用工程系参赛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检测与维修国家级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2016年车辆工程系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修赛项一等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电子商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网络营销、空中乘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汽车智能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共32个。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女生身高:163cm-175cm ,男生身高:173cm-185cm; 

(1) 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2)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3)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4)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及纹身; 

(5)矫正视力不低于1.0 ,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6)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在征集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2. 按报考学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面试合格证放可报考,面试时间约6月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寄送方式: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规定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

1. 普通专业:市场营销、会计、审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学费4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生;

2. 校企合作专业: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学费7800元/年/生;电子商务(校企合作)、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外包)、网络营销(数字与新媒体营销)学费8000元/年/生;电子商务(移动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计算机网络技术(UI设计)学费8800元/年/生。

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 6人间800元/年;8人间500元/年。学生可自由选择。

第二十二条退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学金分外设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 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其中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评审条件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院设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手续。另外,对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根据情况减免学费。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颁发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35—6339001  6339002  6339003  

传真:0535-6476889

学院网址:http://www.***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确保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3250名,其中单招普通类计划2200名,退役军人计划50名,综合评价计划100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春季高考专业类别学费(元/年)招生类型专业带头人联系电话QQ学前教育60学前教育4800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王一琳早期教育120学前教育、护理4800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吕艾颖婴幼儿

2022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综评报考说明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综评报考说明第一步:高考报名。高考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确认并缴费三个阶段。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是2021年11月11日-17日,网址是http://wsbm.;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是2021年11月18日-12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确定;3.网上确认并缴费:时间是2021年12月3日-7日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综评线上考试说明

2022年单招综评线上考试说明亲爱的考生:您好!为保障考生顺利完成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网络考试,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作好考前准备。一、网络考试平台使用易考在线考试系统作为我院组织网络考试的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其中,单招和综评考生详见附件1,退役军人面试考生详见附件2)。考生在每场考试前30分钟,将会收到易考平台发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招和综评考试缴费办法及须知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和综评考试缴费办法及须知广大考生们:欢迎大家报考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关于报考须知和缴费办法告知如下,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1.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2022年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类考生全部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要求执行,采取全日制在校教育的标准进行培养。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被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综评空中乘务、民航安全保卫面试公告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面试公告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面试采取信息采集和提交面试视频的

2022年烟台第一职业中专招生简章(图)

2022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学院简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57年,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