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昭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分数线、报考条件)

2019-04-29 16:04  昭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昭通学院2019年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学校招生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 第四条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 第五条 学校全称:昭通学院
  • 第六条 国标代码:10683
  • 第七条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邮编:657000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九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 第十条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昭通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章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历证书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相关要求确定录取调档比例。
  • 第十三条 2019年免费师范生面向昭通市盐津、永善两个县招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 第十四条 报考昭通学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事宜按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第十五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或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投档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
  • 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或专业联考。在云南省招收的艺术类书法学专业须参加楚雄师范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专科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考生(三校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各科类专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第十八条通过招考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统一录取,学校根据“投档批次”优先的原则。第一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第二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如果生源不足,按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
  • 第十九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 第二十条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考院公布。
  •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以《云南招生》(计划版)或其他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国家和省(市、区)生源地贷款的基础上,学校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捐助等构成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第二十三条 非秋季统考招生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等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870-2121914、8468666(兼传真)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资助制度
  • 第六章其他

昭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昭通学院2019年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学校招生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历证书

第五条 学校全称:昭通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0683

第七条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邮编:657000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第十条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昭通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相关要求确定录取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2019年免费师范生面向昭通市盐津、永善两个县招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昭通学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事宜按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或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投档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或专业联考。在云南省招收的艺术类书法学专业须参加楚雄师范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专科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考生(三校生), 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各科类专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通过招考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统一录取,学校根据 “投档批次” 优先的原则。第一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第二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 依次类推 。如果生源不足,按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九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条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考院公布。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资助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以《云南招生》(计划版)或其他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国家和省(市、区)生源地贷款的基础上,学校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捐助等构成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 非秋季统考招生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等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870-2121914、8468666(兼传真)

举报电话:0870-2123843

学校网址:http://www.***.cn

新生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jc.***.cn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昭通学院

2019年4月29日

原标题:2019年昭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专升本”考试毕业专业与对应本科院校招生专业一览表(图)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公示的通知要求,我校对2022年云南省专升本专业备案结果进行梳理,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涉及的专科毕业专业对应报考的本科院校、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专业类别予以公示,考生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7日下午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0870—3188219,0870—3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分数线

备注: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1.云南省录取分数线:文科:最高分:516分,最低分:459分;理科:最高分:444分,最低分:374分;三校生:护理类:最高分403分,最低分259分;医学类:最高分396分,最低分267分;药学类:最高分326分,最低分268分.2.贵州省录取分数线:文科:最高分472分,最低分396分;理科: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及招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分数线

截止2021年7月27日,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制大专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具体录取情况如下: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制大专第一批次招生录取情况一览表备注:1.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制大专第一批次录取情况:最高分:396.2分,最低分:198.3分。2.录取结果查询请拨打:0870—3188219,0870—3188230。3.

2019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分数线

【录取动态·普通专科】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专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快讯层次专业名称科类高分低分普通专科中医学理科426.55375.95文科476.94445.96三校生(医学类)381.93339.92药学理科424.95371.55文科460.96444.95三校生(药学类)316.92233.51护理理科452.75375.56文科490.944

2021年昭通学院招生章程

昭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昭通学院2021年全日制本科、预科升学、专升本、少数民族预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学校招生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学校名称:昭通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582学校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育才路603号办学类型与层次: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招生计划为经各省、自治区、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工作方案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3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说明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说明昭通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测试,满分300分。具体考试说明如下:一、考试形式远程网络考试,测试平台及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二、试题题型、分值完全客观化试题,以在线方式作答。题型为:单项选择和判断两类题型,满分300分。三、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内容题量分值文化素质200分语文5

2021年昭通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说明(图)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