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9-10-14 10:29  安徽财经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 第三条推免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 第四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推免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统筹领导、协调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 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对推免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遴选实施细则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公布的实施细则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果确有条款需要变动,应于下一年度推免工作开展前一年予以修改并告知相关学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硕士点导师组负责人和毕业班辅导员。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申请组织、审查、考核、选拔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在学校遴选督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 第七条学校推免生名额每年由教育部下达,各学院名额由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
  • 第八条推免生名额分配,将综合考察下列因素:
  • (一)学院应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
  • (二)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 (三)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及社会评价。
  • 第九条学校预留一定比例名额用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学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的推荐,具体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 第十条推免生的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师资班等学生)
  • 第二章组织领导
  • 第三章推荐名额与对象
  • 第四章推荐遴选条件
  • 第十一条推免生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 (一)思想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艺术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其他专业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
  •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 第十二条满足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其中,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排名放宽到前35%,外语要求可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特长生参加推免:
  • (一)独著或第一作者、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安徽财经大学校定权威或重点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少一篇。
  • (二)独著或第一作者、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研究报告被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和安徽省党政主要负责人采纳(需提供相关部门正式书面证明)。
  • (三)排名第一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并获特等奖或一等奖。具体竞赛项目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列表。
  • 第十三条特长生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之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 第四章推荐遴选程序
  • (一)本人申请书。
  • (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
  • (三)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 (四)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 (五)班级推荐意见。
  • 第五章其他
  • 第十四条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 第十五条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 第十六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以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强制排序,并在单位网页上公示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3天。
  • 第十七条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15%。
  • 第十八条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学校按国家下达的推免生指标遴选出的推免生信息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第十九条推免生工作接受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和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第二十条有直系亲属申请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应回避一切与推免相关工作。
  • 第二十一条获奖和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审核由各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科专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20年开始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推免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统筹领导、协调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对推免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遴选实施细则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公布的实施细则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果确有条款需要变动,应于下一年度推免工作开展前一年予以修改并告知相关学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硕士点导师组负责人和毕业班辅导员。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申请组织、审查、考核、选拔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在学校遴选督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第三章 推荐名额与对象

第七条 学校推免生名额每年由教育部下达,各学院名额由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

第八条 推免生名额分配,将综合考察下列因素:

(一)学院应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

(二)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三)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及社会评价。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一定比例名额用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学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的推荐,具体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推免生的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师资班等学生)

第四章 推荐遴选条件

第十一条 推免生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艺术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其他专业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第十二条 满足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其中,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排名放宽到前35%,外语要求可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特长生参加推免:

(一)独著或第一作者、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安徽财经大学校定权威或重点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二)独著或第一作者、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研究报告被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和安徽省党政主要负责人采纳(需提供相关部门正式书面证明)。

(三)排名第一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并获特等奖或一等奖。具体竞赛项目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列表。

第十三条 特长生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之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第四章推荐遴选程序

第十四条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书。

(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

(三)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五)班级推荐意见。

第十五条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第十六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以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强制排序,并在单位网页上公示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3天。

第十七条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15%。

第十八条 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学校按国家下达的推免生指标遴选出的推免生信息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第十九条 推免生工作接受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和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 有直系亲属申请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应回避一切与推免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获奖和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审核由各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科专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20年开始实施。

  

                                       安徽财经大学

                                                                               2019年10月8日

  


 

 

原标题:2020年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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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培养单位名称:经济学院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552-3169133一级学科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初试科目复试科目0201理论经济学01政治经济学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②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研究③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研究4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811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50%

2022年安徽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复试课程联系人与联系电话金融学院130025100金融①金融理财②商业银行管理③证券投资100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431金融学综合证劵投资学舒文亮0552-保险①财产与责任保险②人寿与健康保险③保险精算30101思想政治理论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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