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章程(联系电话、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2020-07-12 00:21  武昌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
  •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
  •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
  • 第四条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五条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第六条学校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和质量等..
  • 第七条学校严格按要求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
  • 第八条学校在湖北省按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他..
  •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 第十条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校生..
  •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
  • 第十二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
  • 第十三条学校组织过摄影类专业考试的省份,..
  • 第十四条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执行生源地..
  • 第十五条学校原则上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
  • 第十六条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
  •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武昌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
  • 第二十条录取的新生应持武昌工学院入学通知..
  •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
  •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须缴纳经湖北省物价部门..
  • 第二十三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
  •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五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武昌工学..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 第四章录取原则和要求
  • 第五章奖励及资助政策
  • 第六章新生入学和收费标准
  • 第七章毕业文凭
  •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 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占地面积745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六条学校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六大学科门类、53个本专科专业(方向)的学生,具体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学校严格按要求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八条学校在湖北省按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他省份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批次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要求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校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调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若无相关规定,文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综合改革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二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艺术文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分数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组织过摄影类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使用武昌工学院摄影专业校考成绩,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均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体育文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分数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原则上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07]89号)等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武昌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此外,还设有“武昌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武昌工学院广文教育奖励基金”等多种奖励基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六章 新生入学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录取的新生应持武昌工学院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同意方可延期入学。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给予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须缴纳经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19000-236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20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5800-26800元/年。专科专业学费12000-15500元/年。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三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承认的武昌工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武昌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武昌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文件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110号


邮编:430065


联系电话:027-88151188;027-88151945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武昌工学院普通本、 专科招生工作,由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占地面积47万平方

2022年武昌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及条件(一)招生对象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2.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

2022年武昌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武昌理工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2310;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215,其他省(市、区)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第三条学校地址:

2022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创办于2000年,2015年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2020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占地面积745

2021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占地面积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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