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2020-08-18 16:11  武昌首义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
  •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
  • 第四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
  • 第六条学校不设专业级差,充分尊重考生填报..
  • 第七条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
  •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 第九条除外国语言文学类
  • 第十条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
  • 第十一条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
  • 第十二条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
  • 第十三条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
  •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
  • 第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教育厅备案标准执行
  •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武昌首义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 第四章 毕业证发放和学位授予
  •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309,湖北招生代码1238,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不设专业级差,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

第七条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除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组织非美术类“编导”专业统一考试的省份,则认可同层次同专业其他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除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四章  毕业证发放和学位授予

第十二条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昌首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教育厅备案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武昌首义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昌首义学院武汉主校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武昌首义学院湖北嘉鱼校区(通识教育)地址:咸宁市嘉鱼县诗经大道99号

(2020年新生大一在嘉鱼校区安排教学和住宿,大二均转回武汉主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cn

邮政编码:430064

垂询电话:027-88426116、88426123

传真电话:027-88426123、88426111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2020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创办于2000年,2015年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2021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

2021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政策招生章程

武昌首义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

2020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

2021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问答

1:武昌首义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答:武昌首义学院(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当代教育发展体系中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创新型大学。2:学校环境及办学条件?答:学校现拥有武昌和嘉鱼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林秀花香,环境优雅,绿化率达60%以上。现代教学与生活设施体系完善,图书馆、实验

2018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坐落于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总面积59万平米。建有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实验大楼、计算机中心、现代语言中心、模拟法庭等现代化教学设施,生活

2017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坐落于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总面积59万平米。建有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实验大楼、计算机中心、现代语言中心、模拟法庭等现代化教学设施,生活

2016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6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坐落于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总面积59万平米。建有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实验大楼、计算机中心、现代语言中心、模拟法庭等现代化教学设施,生活

2019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

2015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309,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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