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退役
2020招生政策(一)新工科求是班(参照浙大标准培养)新工科求是班参照浙江大学标准高规格培养,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理论基础、具备创新实践能力、追求卓越的拔尖型工科人才;面向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及以上或一段线下10分及以内、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及以上的录取考生,选拔100人左右,求是班安排浙江大学教授领衔成立教学团队负责教学,求是班学生配
专业名称高分低分位次法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英语金融学财务管理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日语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国际商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自动化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工业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省份批次科类高分低分平均分河南一批文.22理.61安徽一批理.48广西一批文.43理.68四川一批理.75二批理.24湖南本科批物理类.03湖北本科批物理类.7河北本科批物理类.93江西二批理.84新疆二批理.82援疆二批文援疆二批理.67广东本科批物理类.65江苏本科批物理类.84重庆本科批物理类.39贵州二批理.38福建本科批物理类.84
专业名称录取数高分低分平均分低分位次号法学104595585587.863260网络与新媒体105598582584.566437英语119599581583.567425新闻学72590581583.167670财务管理95593580582.768577金融学90594580582.168709建筑学4
省份批次科类高分低分平均分河南一批文579572574.40理602575579.19安徽一批理573530537.94广西一批文540500510.36理569497511.31四川一批理545530535.90二批理534499516.35河北本科批理573553559.53湖北二批理5
专业名称批次首选物理工业设计本科批7建筑学本科批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批18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本科批2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批12自动化本科批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批5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批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批18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批8土木工程本科批1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批3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批2生物工程本科批2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