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14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51号)文件精神,各专业或专业类的主考院校按上线人数不超过主考专业总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4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1]61号)文件精神,各专业或专业类的主考院校按上线人数不超过主考专业总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相应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14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51号)要求,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
考生须知 一、测试时间 (一)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9:00~10:30。 (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10:30~11:30。 二、考点名称、考点地址 (一)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崇左校区(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详见准考证。 (二)广西大新县职业技术学校(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职中巷100号),详见准考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2年将按照“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中职对口测试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
桂招考委办〔2021〕45号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并公布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如下:一、本科第一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487分,文史类530分。二、本科第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348分
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第三条南宁校本部校址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邮编:530
各考生:2022年全区公办联盟高职单招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以及《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考试成绩情况,现划定2022年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对口中职考试考生须知一、测试时间(一)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9:00~10:30。(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10:30~11:30。二、测试地点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7号)三、防疫要求(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考前14天起至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一